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第二轮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发布人:第一检察部阅读量:311签收
各市、区人民检察院: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定于4月17日至26日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第二轮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
通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案件检查、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督导内容
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材料中问题表述部分不少于整体内容的60%;
2. 院领导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3. 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工作开展的规范化程度;
4. 对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以及对市院组织的三年来四类罪名“回头看”开展情况;
5. “保护伞”线索摸排、移送流转等情况;
6.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标自查、忠诚履职承诺书的落实情况;
8. 工作资料准备情况;
9. 下一步工作打算;
10. 对市院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