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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及典型案例的通知
2019-04-28 16:06: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各市、区院民事检察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按省院通知要求,请各院认真撰写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并报送典型案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范围

  上报材料应为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情况分析,备选案例应为监督意见在2018年以后被法院或者其他机关采纳的案件,效果特别突出或特别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包括类案、串案等,可放宽到2017年。

  二、注意事项

  (一)全面梳理本院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办案数据分析、所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特点和主要分布领域,并分析原因。

  (二)分析本院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成效以及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要结合具体案件予以说明,避免空话、套话。

  (三)如有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时,与法院及其他机关的沟通协调成果,如对法院在工作层面的检察建议等(注:不是个案或类案的检察建议),请予以报送。

  本院针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会稿、专项调研报告等可一并报送。

  (四)提供本院办理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应当包括基本案情、监督情况以及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等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院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腾讯通报送至市院庄凯,联系电话:3407。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2019年4月28日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