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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地方立法原则方面的经验、研究方案
2019-04-30 15:49: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各市、区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回顾总结二十年多来我市地方立法及法治苏州建设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并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新思路、提出好建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法治苏州建设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主题为“法治苏州建设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参考选题:

  1.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法治保障引领推动作用;

  2. 地方立法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贡献;

  3. 地方立法取得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

  4. 做好实施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先行先试性立法的经验、研究;

  5. 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地方立法原则方面的经验、研究;

  6. 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7. 推进某一领域地方立法,如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社会治理创新立法的建议;

  8. 地方性法规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的情况;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