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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杰出检察官(检察干部)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11-14 12:19: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杰出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16号)有关要求,经初步推荐和所在单位公示、省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初审、实地考察及征求意见,拟推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等3个基层院作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对象;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卞叶、张家港市检察院李晓燕、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张鑫、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王雨晴等4名检察官(检察干部)作为“全省杰出检察官(检察干部)”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向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市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69828907,69828882。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13日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1.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创新实施“新兴向荣”党建行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典型事例。自觉融入地方发展全局,办案总量、质效均位居全市前列。56个案件、文书入选省级以上典型,其中17个案件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夯实队伍建设根基,先后培育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6人次、检察人才25人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模型推广应用“双提名”检察院、全省“五好”基层院等省级以上荣誉96项。在党建业务融合、案件质量评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涉台检察等领域积极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多次在省级以上会议作交流,示范效应明显。

  2.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使命,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周三支部学习”,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典型事例,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联合建立55项协同履职机制,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形成示范成果。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39件,11项工作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18次,1个项目获评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江村学社”培养人才,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能手和流程监控能手等一批国家级人才,全院各项工作被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68次,获评省级以上荣誉102项。

  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精准履职、守正创新”为主线,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首批节约型机关、两届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创设“甪力同心 文明同行”党建文明实践品牌,连续8年获地方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成立全市首个“企检服务中心”,围绕全区“全国机器人产业集群第一区”目标,发布产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联合区人大、监委开展生态环境协同监督,获全国人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关注推广。组织环太湖民宿排水治理监督,推动146家整改排污设施、295家补办备案登记。构建“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督促+生态修复”模式,索赔生态修复金1500余万元。实施“小甪成长”青年干警培养,22人次获检察业务竞赛奖项,11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29个案例获省级以上典型案例,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最高检推广。

全省杰出检察官(检察干部)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1.卞叶,女,汉族,1987年11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副主任。该同志以“1234”工作思路高标准谋划探索数字赋能监督苏州路径,强力推动苏州数字检察从无到有、全国一流。2021年以来入选最高检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师资库、案件管理人才库,全省检察人才库、数字检察人才库,获评全省守正有为检察人、大数据法律监督先进个人、检察教育培训示范师资、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新时代政法英模先进个人等。

  2.李晓燕,女,汉族,1989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该同志高质效办结陈某某等21人长江抢劫案、张某某等3人非法经营出版物案等疑难复杂案件,承办的多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率先推动建立县级层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多项工作经验在省级会议作交流,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申竞赛“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控申竞赛“标兵”,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

  3.张鑫,女,汉族,1974年1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该同志立足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需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打造“金色避雷针”品牌、“检速达”风险防控机制、科技创新“全链条”护企模式等多项工作机制,创建企业商业秘密“双百”平台、“六个一”防案顾问机制,牵头成立江苏自贸“三区四院”检察联盟,探索“五环联动”涉外检察工作,多项工作经验获上级转发推广。个人先后获评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苏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当选第三届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

  4.王雨晴,女,汉族,1989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带头办理全省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以来承办的20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苏绣非遗公益保护,构建非遗“5+N”协同保护大格局,相关工作获充分肯定。曾被记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获评全省检察人才、“法治苏州”先进个人、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苏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苏州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编辑:管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