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十)
2018-05-31 10:10:00  来源:

  十、陈某某等人强制侮辱案 

  陈某某等人(女)均是某职校学生。陈某某与同宿舍女生靳某某(女)因日常琐事产生口角,后陈某某带多名女同学在宿舍内对秦某某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检察机关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虎丘区检察院在办案中秉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双向保护。一是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疏导情绪,教导其与人交往时保持阳光心态,遇到问题要多沟通,重拾信心,乐观生活;二是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益,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实施帮教活动,促进其真诚悔罪,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举办法律课堂提升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开展亲职教育帮助父母弥补教育短板;三是搭建平台促成双方和解,化解矛盾和对立情绪,听取被害人方和学校希望对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意见;四是针对涉案学校在校舍管理、学生思想动态疏导、法治教育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环境。五是联合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各大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实现线上线下法律课堂全覆盖,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