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四)
2018-06-05 09:57:00  来源:

四、支持撤销监护权案

2016年潘某某因犯罪被吴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丁某某因犯罪被工业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两案中,潘某某、丁某某二人均实施了严重损害自己未成年人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2017年,在吴江区检察院、工业园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帮助下,两个案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分别向法院申请撤销潘某某、丁某某的监护权,先后获得法院支持。

 

两个案件是苏州2017年度探索的两例检察机关支持撤销监护权案件。吴江区检察院、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指导当事人制作撤销监护权资格申请书、协助其收集证据,推动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诉讼程序启动。同时对被害人开展全方位帮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开展亲职教育,帮助被害人修复心理创伤,矫正其对父亲入狱产生自责的错误认知,走出父亲的犯罪阴影。同时联系控申、妇联等部门,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将其纳入助学救助范围。案件办结后,被害人的生活环境大为改善,心理问题逐渐康复,学业亦未受影响。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