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一)
2018-06-05 10:00:00  来源:

一、朱某某等人强迫劳动案

2016年,朱某某、王某某、赵某某在经营某服装加工作坊期间,采用扣发工资、暂扣或代扣身份证的方式,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强迫邵某某等8名工人(其中6人系未成年人)从事服装加工劳动,工作时间长达每天14-16小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强迫劳动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均并处罚金。

该案是苏州市办理的第一起强迫未成年人劳动案件,在全国引发重大舆情。同时因被告人赵某某零口供,给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增加了难度。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成功追加4名被害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围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疏漏向常熟市委作了专门汇报,促进成立常熟市打击非法用工清理整顿劳务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1797家小作坊、163家门店及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排查出童工8名,相关企业被依法处置,8名童工由政府垫资后专人护送回云南老家。常熟市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