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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9年上半年诉讼监督业务分析报告
2019-08-09 17:15: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诉讼监督业务

  基本情况

  1.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上半年,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受理65件,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9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50人,同比下降15.4%和上升47.1%。对公安机关撤案监督受理8件,要求说明立案理由5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同比下降85.7%和92.6%。监督立案后起诉13人,不起诉2人,原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4人,是去年同期的5.7倍。

  两法衔接工作中,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17人。行政机关已移送8件16人,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16人。

  2.侦查活动监督有升有降。纠正漏捕8人,同比下降52.9%;提出侦查活动纠违22件次,已纠正8件次,同比下降77.1%。纠正漏捕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是去年同期的6倍。

  纠正遗漏起诉罪行97件,同比上升102.1%;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9人,同比上升5.6%;提出侦查活动纠违49件次,已纠正28件次,同比下降62.2%。纠正遗漏起诉取得法院生效判决18人,同比上升50%。

  3.审判监督。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12件次,已纠正10件次,同比下降9.1%。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