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三十年风雨,初心不变
2017-03-15 13:48:00  来源:
       导语:2016年,是吴江检察精心耕耘,再结硕果的一年,先后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年度考评中荣获“冠军”,被推荐为苏州市级重大先进典型“时代先锋”。

  在这些荣誉和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检察长和全院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和真抓实干。2017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清风苑》杂志专访该院检察长刘军,探寻苏州市唯一的女检察长背后的精彩故事,畅谈三十年的检察生涯和人生感悟。

 

刘军,女,1967年出生,苏州市人。1987进入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11月,任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清风苑》:我们知道,您一进检察院就在公诉岗位,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一般人印象里,公诉人只要出庭即可,但是对出庭背后的故事了解不多。

刘军:我是1987年进入苏州市检察院的。刚开始被分配到公诉岗位,当时我特别激动,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公诉人就是代表国家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匡扶正义的形象。但30年前的举证与现在不同,用的都是实物而不是照片,所以检察官也经常要到案发现场引导取证。尤其是命案现场,关键证据稍纵即逝。如果有些证据现场没有及时获取,时过境迁,可能永远都不可能再取到。至今我还记得被害人尸体身上爬着蛆,四周充斥着难闻的气味,让人恶心,心悸。

老实说,一个女同志真的不太适合到这些血腥的地方。但我不仅是名女性,更是一名检察官。参与命案现场勘查不仅可以帮助我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指导侦查人员依法、全面、及时完善和固定证据,还有利于依法开展对勘验等侦查活动的监督。因此,即便是充满了惨烈和触目惊心,我还是坚持要到命案现场,甚至参与尸体解剖等工作。

《清风苑》:您在公诉部门工作二十多年,很多案件肯定还记忆犹新,最让您刻骨铭心的案件是哪件?

刘军:那是在九十年代初,我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最初公安查证认定的事实比较简单,犯罪嫌疑人史某杀死了自己的房东老太太,事后还拿了八九百块钱,她的情夫温某则涉嫌包庇罪。

但是随着阅卷越深入,我就越觉得不对劲。当时,这个史某已经六十多岁了,而跟她住在一起的温某才四十多岁,光凭年迈的史某一个人短时间就勒死房东老太太有点不合常理。于是,我以这个疑虑为起点,进一步审查案件,全面搜集证据,前前后后进行了十几轮提审。面对铁证,两人均承认系共同杀害被害人。最终,按照起诉罪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使原本只会判三年以下的包庇罪的温某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起案件也时时提醒我自己,我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提审过的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要做到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自己内心的法律信仰与道义良知。这种沉甸甸的责任感一直激励着我,在二十五年的公诉岗位上,我经办了600 起重大、复杂案件,没有一起错案。

《清风苑》: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枉无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但却需要实打实的办案体现。您认为办案的关键是什么?

刘军:我认为,公平正义具体到每一起案件中,就是用细心将纷繁的案件情况抽丝剥茧,形成证据锁链,用责任心印证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记得我曾办理过一起聚众斗殴案。接手时,案情看起来并不复杂,嫌疑人也似乎供认不讳。但我详细审阅案卷后,却发现了疑点,种种迹象表明,参与打架的远不止这四人,这几个人怎么像商量好似的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为了收集更多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我们多次深入案发现场,费尽周折,几乎把案发当时的目击证人都找了个遍,终于获取了宝贵证据,事实也证明了我的推测。经过法律政策教育,四名犯罪嫌疑人承认是为了包庇各自亲戚,才没有如实供述。最后经过一周的开庭,法院对这11名犯罪嫌疑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我始终认为我们检察机关办案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清风苑》: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办案中,自身是否清正廉洁,不仅影响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更是会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在30年的检察生涯中,您应该也会遇到不少风险与诱惑,您是怎么处理的呢?

刘军:这些年,我经常碰到打招呼说情的情况,也可以说充满了各种诱惑。记得有一次,一名罪犯亲属特意从连云港老家带来了两大箱海鲜,还一定要拉我到观前街给我买皮草,被我断然拒绝。我提醒他,现在应该做的是不断督促和鼓励自己的亲人好好改造,争取重新做人,而不是走这些旁门左道。

其实每一天我们都有可能遇到这样的诱惑。虽然都很细小,但如果不及时遏制,也会像蛀虫一样腐蚀我们的思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清正廉洁是检察官的“生命线”,要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就必须守住底线,自己都做不到,如何去监督别人?

《清风苑》:您从一名普通书记员到女检察长,一定有很多感悟,能和我们分享一下吗?

刘军:坚持做最好的自己,不断地超越自己,是我从检以来始终坚守的信念。作为一名女性,可能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阻力。但我认为这都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在哪个岗位上,就要尽职尽责,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

让我难忘的是在姑苏区检察院的三年。在这期间,因为苏州市三区合并,姑苏区检察院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开始时,资源匮乏,各项工作长期落后,干警士气低迷。我们挖问题,找差距,希望做到最好。队伍要调整、院风院貌要整肃,作为常务副检察长,我经常要扮演“唱黑脸”的角色。做的事一开始不能够被所有人接受,对我也很有一些微词,有一些看法,一度让我很苦恼。在坚持不懈努力下,这样的困境逐渐解开了,干警们逐渐感受到了“严管”带来的成果。

《清风苑》:您曾在三个检察院担任过院领导,2016年11月,您又调任吴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新岗位上有何感受?接下来又有哪些规划?

刘军:其实每次调动工作,我都依依不舍。我害怕离开朝夕相处的亲人、同事。但既然被安排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我就有责任把工作做好。

目前为止我到吴江只有四个多月,时间并不算长,但感受很深。比如我有时工作晚了,八点多钟才准备离开单位回家,但我还看到有的办公室还亮着灯,还有干警仍在加班加点工作,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吴江检察队伍中一股股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正是这股“精气神”,确保我们在2016年的基层院考核中名列苏州前茅,并被推荐为苏州市级重大先进典型“时代先锋”。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绝不因此沾沾自喜,骄傲自满。“十三五”期间,我们确立了“四化建设”苏州先行、整体发展全面领先的“双先”战略目标,围绕司法办案确立了16项重点工作。

我们将一如既往聚焦主业,拉满弓,使满力,团结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在检察战线上做最好的我们。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