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首个”引领信息化建设
2017-09-12 16:42:00  来源:  作者:张梦娇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首创的“远程视频审讯系统”“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等创新做法相继得到最高检和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在719日举行的“2017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中,昆山市检察院作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带来了70多样高科技产品,向参会代表介绍基层检察院在推进科技强检过程中的做法和成效,并以此为缩影展示该院装备建设信息化、现代化的情况。 

  多年来,昆山市检察院深化科技强检战略,始终把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科技含量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坚持以服务检察业务、找准工作结合点为根本,紧紧围绕业务需求、管理需求和提升需求,不断增强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的互动性,保持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致力于走出一条具有基层检察院专业化特色的信息化建设新路子。 

    

  建立首个政法信息共享平台 

  近年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给检察工作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创造力。 

  2010年,根据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加强司法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昆山市检察院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建立首个政法信息共享平台,意味着一条信息高速公路顺利“通车”。2012年,在苏州市检察院牵头下,对该平台进行全面拓展升级,建立了覆盖苏州全市的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该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涵盖了全市两级政法单位的业务范围,拥有案件协同、其他协同、流程监督、决策支持、知识管理、系统管理六大功能模块。建立了覆盖公安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检察起诉、抗诉,法院审判,司法社区服刑等业务主线的案件协同系统,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换押、涉案财物流转、电子阅卷、远程提审、诉讼线索移送、委托调查等功能提供支持。通过平台,公检法之间实现了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及时、快速、全程网上流转。公安机关在网上完成报捕、移送起诉;检察官可以实现网上阅卷,通过网络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承办人第一时间知悉判决结果;司法部门第一时间获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做好接收管理工作。 

  该平台的建立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通过点击鼠标可以使用网上流转的电子材料,减少了重复录入和纸质文件传递,减少了人为延误和疏漏。同时,实现了办案程序公开、办案期限警示,有效防止违反办案时限、送达文书不及时、纸质法律文书随意撤回修改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建立首个远程视频审讯系统 

  “我院的刑事案件量在苏州地区排在最前列,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不仅难以持续发展,同时也潜伏着办案质量下降的风险。”昆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俞军民说道。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减少承办人在来回路途、登记换押等环节上的时间耗费,2012年,昆山市检察院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建立了首个“远程视频审讯系统”。该系统以高效、便捷、规范为核心理念,使承办检察官在检察院办公楼就能完成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审工作。 

  远程视频审讯系统的运用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效率。以2016年为例,该院批捕案件承办人采用远程审讯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占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总人数约75%。俞军民表示:“如果这些案件采用传统提讯形式,花费在来回路途、登记换押和等候提审上的时间以平均1小时至2小时计,则需要多花约1200小时至2400个小时,也就是相当于150个至300个工作日。而使用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后,承办人只需准时进入远程视频审讯室就能开始提审,省去了大量在途和等候时间,人均节约20个至30个工作日。” 

  该做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各地检察院纷纷前来参观学习。目前,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在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全面投入运用。 

    

  建立首个刑事检察办案区 

  2012年,昆山市检察院受理的“直诉”案件(即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的诉讼案件)占公诉案件总量的39.7%,达1351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减少羁押,直诉案件增多成为必然趋势。 

  检察官讯问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存在着“讯问无固定场所、人员无固定席位、过程无监控录像”等问题,昆山市检察院秉持“办案是第一要务,规范是第一要求,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探索建成了刑事检察办案区。 

  刑事检察办案区包含讯问室、远程视频审讯室、听证室、谈话室、未成年人温馨谈话室、会见室、母婴室等功能区域。记者了解到,讯问室共有3间,设置检察官专用通道和被讯问人及诉讼参与人专用通道,同时配以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增强规范化执法效应。“我院在讯问涉案未成年人时,还专门设置了法定代理人、成年亲属、学校代表等席位,为有特殊需求的犯罪嫌疑人设置翻译人席位,保障其合法权益。”昆山市检察院干警补充道。 

  在对办案区的管理上,该院明确,办案区由法警负责管理保障,严格实行相关人员签名、身份登记电子认证。另外,该院还依托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实行电子化运转、动态化管控,所有申请审批程序网上流转,做到动态掌握办案区使用、用警等情况,对各办案区管理保障有条不紊。 

  刑事检察办案区得到江苏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央电视台的《中国新闻》栏目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