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省人大代表闵正兵:检察机关要成为公共利益保护者
2018-02-01 15:28:00  来源: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罗莎莎 “司法机关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说法说理,告诉当事人法律依据是什么,是非标准是什么,为社会公众建立一个统一的是非标准。”1月29日下午,江苏省人大代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闵正兵介绍,苏州检察机关去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928人,提起公诉14209件18633人,所办案件数占全省17.8%,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居全省第一。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共建议移送和监督立案环食药案件102件152人,同比增加12倍多。对破坏环境类案件提起公诉165件312人,同比上升85.4%;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提起公诉122件211人,同比上升110.3%。

  “今天听了两院的报告,最大的感触就是全省司法机关都在努力解决案多人少和办案社会效果的这两大问题,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闵正兵说。当前,各地检察机关面临着侦防职能转隶后该如何发展的局面,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检察职能,找准定位,闵正兵有着自己的思考。

  “司法机关的办案目的是什么,检察机关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不仅仅是政治上要不忘初心。”闵正兵表示,应当建立一个社会的评价标准,检察机关要在减少遏制违法犯罪、定纷止争、解决社会矛盾上下功夫,要始终围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目标,实现社会和谐,实现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作为一名代表检察人的人大代表,闵正兵也带来了自己的议案,关于检察机关加快探索保护公共利益职能的建议,为检察机关今后该如何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他建议,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新论断,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力,要与相关部门研究细化提起公益诉讼时和法院审理如何顺畅对接、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赔偿费用如何处置等机制。公共利益不限于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要探索在公共利益主张者缺位的领域开展检察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感、幸福感的需求。此外,检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支持,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