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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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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项目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涉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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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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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10 |
24.00 |
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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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
50.00 |
50.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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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89000389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
2018年公开数 (扣除涉密) |
355.10 |
24.00 |
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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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
50.00 |
50.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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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02%。公务接待费支出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4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因公出国(境)人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11.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比上年减少37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1.1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编制数后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办会,降低会议频次。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2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添培训种类,培训授课酬金标准提升。
“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