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吴中区院就一起不服不捕申诉信访举行公开答复
2017-04-13 09:23:00  来源:

  吴中区院就一起不服不捕申诉信访举行公开答复 

  2017411日下午,吴中区院就申诉人刘敬思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信访案件举行公开答复。为了让申诉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该院特邀吴中公安分局承办部门警官共同参与,同时,为增强检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力度,该院还特别邀请了特聘公益律师朱纪文律师参与案件的公开答复。 

  申诉人刘敬思系朱万义、王敏芳等五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刘冬冬的父亲。20172 15日,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朱万义、王敏芳等五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向吴中区院提请批准逮捕。2017222日,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朱万义、朱瑞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予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敏芳、徐金龙、邹俊涉嫌聚众斗殴罪,但无社会危险性,不予批准逮捕。                       

  申诉人刘敬思对该院不批准逮捕王敏芳等三人的决定不服,多头递交申诉材料。该院自收到申诉材料后,依法受理并及时办理,经审查维持了原不捕决定。为安抚信访人情绪,也为了加强矛盾化解工作,该院不仅邀请公安承办部门一同进行解释工作,还引入律师为第三方参与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答复会上,控申部门承办人会同侦监部门承办人将不批捕王敏芳等三人的具体原因与相关证据情况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朱纪文律师也就批捕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向申诉人作出了法律解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和解释,申诉人刘敬思最终接受解释,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能组织其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调解,获得经济赔偿。控申承办人也回应了申诉人的这一诉求,承诺只要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可以组织调解工作。至此公开答复活动顺利结束。控申部门将在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案件办理达到更佳效果,更好化解社会矛盾。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