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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技术“大海捞针”抓取关键证据
2022-03-16 14:12: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8月,某石化销售公司发现大量可疑发票均出自一家便利店,报案后公安机关抓获了利用工作便利虚开发票的李某。根据李某的供述,李某权和王某陆续到案。经查,发票信息涉及230家单位及公司,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核实及调取证言工作量极大,且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有两人手机的电子数据还处于灭失状态。不仅虚开发票的数量、金额需要确定,实施犯罪时扮演的角色分工及犯罪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取证核实。

  如何能及时有效地获取证据?案件移送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意识到该案的取证必须要有检察技术人员的辅助,遂在对案件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委托北京市检察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在该技术中心,有一个集数据整合、数据挖掘、数据恢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数据实验室,在这里,检察技术人员或从海量的电子数据中快速、有效地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或对灭失的数据进行恢复,抑或是将繁杂的数据进行智能比对分析,以此找出辅助办案的关键性证据。

  果然,检察技术人员在明确该案的取证需求后,通过电子数据审查平台的“人物画像”“关系分析”“收支分析”“消息探索”“单人侧写”“智能分析”等功能,帮助检察官印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分工。在智能分析犯罪嫌疑人聊天记录的过程中,检察技术人员还从截图特征中分析出犯罪嫌疑人可能为了能够准确分赃,使用电脑端安装的办公软件制作虚开发票的统计台账文件,并向检察官提出立刻扣押相关电脑固定证据的建议,帮助检察官查获重要证据。

  最终,办案检察官认定李某等3人存在共同虚开发票的犯罪行为,并从海量数据中准确认定了3人虚开发票的数量和涉案金额。2021年8月,东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等3人虚开发票案获法院一审判决,3人分别获刑三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人均表示认罪,未提出上诉。

  编辑:管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