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开重复信访人杨某的心结,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日前就杨某刑事申诉案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上,杨某敞开心扉说诉求,检察官、听证员一一解疑释惑,杨某当场撤回了申诉。杨某说:“这件‘窝囊事’让我们老两口纠结了两年多,今天心里总算敞亮了。”
两年多前的一天上午,杨某妻子阿玉和邻居小燕因为琐事大打出手,双方互有损伤,其中小燕构成轻伤,阿玉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小燕作出行政处罚,阿玉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杨某、阿玉夫妇赔偿给小燕经济损失15万元,检察机关对阿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玉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法院宣判后,阿玉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随之生效。办案检察官原本认为该案可以就此办结,却不料没过多久,阿玉一家人却向当地检察院提出了申诉。当地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卷审查、听取申诉人意见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正确,申诉理由不成立,遂予以结案。杨某夫妇仍然不服,继续向芜湖市检察院申诉。
杨某对接访检察官说:“判决后我们之所以没有及时上诉,是怕上诉后法院将宣告缓刑改为实刑,但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公平,我们赔偿了小燕15万元,最后还要再承担刑事责任,感觉太吃亏了,实在想不通,所以必须来信访讨个公道。”
“这起案件案情虽然简单,但信访人久诉不息,归根到底是办案时释法说理不到位。杨某夫妇从乡下赶过来不容易,先给他们找个会议室休息下。我们约一下值班律师和听证员,安排一场简易听证会,把事情讲清楚,引导老人息诉罢访。”听完接访检察官汇报,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晶晶立即作出安排。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量刑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获得从轻处罚的幅度,以及原审法院判决的量刑法律依据,逐一作出详尽解释,值班律师和听证员也向申诉人说明了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
“如果阿玉认罪悔罪态度不好,刑事方面很有可能被判处实刑,且要进行民事赔偿,甚至要承担残疾赔偿金,算下来赔偿金额也将超过10万元。”“案发后,你们是找中间人私下谈的赔偿金额。法院判决可能会赔得少一点,但也相差不多。你说是不是?”“积极赔偿被害人可以从轻处罚,但不代表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检察官和听证员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解答,让杨某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杨某坦言:“我们没想过要钻法律空子,是因为不懂才不断申诉的……两年多了,这起案件给我们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现在也该了结了。”说完,杨某当即撤回了申诉。
◎办案检察官说
随着杨某老两口的释然,这起重复信访案终于结案了。但作为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胡晶晶却想得更多。她告诉记者,轻伤害案件是典型的“小案”,但“小案”的申诉比例却不低,为什么?这需要每一名办案人员去反向审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公平正义的感受从哪里来?就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能让当事人口服‘心更服’中来。只有心服了,那才叫法治获得感。”胡晶晶说,“我们常说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这种‘心’这种‘情’,不仅要体现在办案全过程上,更要用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上。所谓‘止于至善’,对于控申检察这样的窗口部门,尤为重要。”
胡晶晶还告诉记者,检察听证是控申检察部门改进申诉案件审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有效方法,听证会上,通过借助“外脑”多方“会诊”,将法理、情理、事理讲给申诉人听,能够避免当事人久诉不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