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下半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苏州市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在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时间:2023年12月22日(本周五)上午9:00-11:30
地点: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携带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驾驶证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时间:2023年12月23日(本周六)上午9:00-11:30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区。
地点: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携带材料:考生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本网站上公布。
四、有关说明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替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