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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之五
2019-06-28 15:41:00  来源:

    虽然是零口供,但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2018年,昆山警方抓获了一名利用普通感冒药,在简陋实验室里制毒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证据成为案件办理关键。当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积极引导侦查,精准取证、依法固证,最终以一系列环环相扣的证据链锁定罪行。

  用感冒药制毒拒不供述 物证办案揭开层层谎言 

  普通感冒药竟能与毒品搭上线?甚至还是制毒的“毒源”?这种让很多人闻所未闻的事儿,却在一间简陋的实验室里悄然上演。面对查获的白色透明液体和可疑粉未,铁嘴钢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强却矢口否认制毒事实。

  感冒药中枪 尚未制成冰毒就被抓获 

  2018年初,李强的妻子突然染上风寒,得知妻子欲去药店买药时,李强赶忙以疗效好为由推荐妻子购买某款感冒药。妻子听从了李强建议,通过身份登记买了两盒该感冒药,并将其中一盒给到了李强。

  从这开始,李强就整天窝在自建的简易房中,神神秘秘地做着什么“研究”,还陆续从网上买来玻璃器皿、搅拌棒、玻璃冷凝管等各种设备,房间成了简易的“化学实验室”。有时家人好奇之下询问和质疑起来,李强一边用“随便玩玩”“放心,没毒!”等理由来搪塞,一边又以身体不适等为借口多次骗取家人、好友等为其购买某款感冒药约十多盒。

  自以为捂得密不透风的李强却不知道自己已成为警方锁定的目标。经过多次研判侦查,2018年4月,公安机关将李强成功抓获,而且在其家中还查获到了实验器具、化学原料以及可疑液体、固体混合物等。经鉴定,黑色液体及固体混合物内检测出麻黄碱成分,白色液体内检测出浓度极低的甲基苯丙胺成分,而甲基苯丙胺就是冰毒的俗称。

  百般狡辩 层层证据锁链推翻全部谎言 

  然而,李强始终拒不认罪,并编造出种种借口进行辩解。从一开始否认自己使用过实验器具,到后来谎称自己曾听信他人试图从某感冒药中提取麻黄素并炼制冰毒,但失败后就放弃了,辩解家里的设备全是用来提炼精油和花露水所用,“我没有制毒,只是吹吹牛,我可不敢制这玩意。”“我只是把感冒药扔进水里,我就不相信扔个感冒药就是制毒。”

  零口供就无法定罪?办案人员并没有就此停歇,而是对其供述进行核实,用证据推翻一个个谎言。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主动和公安机关沟通定罪的关键证据,引导侦查,完善证据搜集。

  他们通过DNA鉴定手段,在实验器具上提取到李强的DNA,揭穿了李强否认触过实验器具的第一个谎言。随后,面对提纯、反应、加工等专业领域知识,办案人员一度犯了难,隔行如隔山,如何破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大量翻查资料,学习化工知识,理顺基础原理。原来感冒药里的麻黄碱之所以能与冰毒搭上关系,全因二者化学分子结构极近相似,利用特定的反应加工确有可能制造出冰毒。那么,李强实验室里搜查出来的东西是否能实现这番操作,办案人员又邀请了权威机构的专家介入案件,经专家现场勘察和对设备与化学品的辨别,证实李强所用的实验装置可以完成粉碎、有机溶剂萃取、化学反应等步骤,并有可能析出麻黄碱成分,再经过特定的化学反应就可以变成甲基苯丙胺。这与现场残留的大量溶液中检测出的成分相吻合。与此同时,其它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里“让他人购买某款感冒药”“研制快成功”的炫耀小视频以及网购实验器具交易清单等电子证据也通过现代技侦手段被一一提取并固定,让真相浮出水面,最终形成了环环相扣、牢不可破的证据锁链。“提炼精油和花露水”的说法被彻底攻破。

  制毒未遂 依然构成制造毒品罪 

  根据2012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行为的定性: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承办检察官认为,李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18年8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制造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庭上,检察官逐一展示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李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不够罪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经查,被告人李强开始着手制造毒品,但其未制造出毒品或者半成品,故认定其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强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