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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9-12 14:19: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2018年我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刑事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刑事诉讼公正的关键。当前,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职能面临更高要求、更大挑战。2018年,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全面加大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等环节监督力度,全力维护刑事诉讼活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严防冤假错案,严守公平正义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2018年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一)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以开展对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专题监督为抓手,全面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情形,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促进冤假错案源头预防。全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罪4件,纠正漏犯9人。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刑事立案、撤案监督,相继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31件64人,坚决防止有案不立等情况。2018年,我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通过排查2016—2017年高空坠落、触电等事故死亡案件,监督立案9起重大责任事故。

  (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依法、及时、准确、有效”的抗诉原则,着重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的监督。2018年,我院专门对2017年以来起诉并判决的案件进行复查,通过文书比对、反向排查,全面核查抗诉线索,切实防止重罪轻判、罚不当罪。全年,提出抗诉6件10人,建议再审2件,提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2件4人。目前,法院已改判3件。同步强化程序监督意识,对办案期限、文书送达、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违法情形的,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程序公正。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三)依法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建成远程视频接访中心,依托控申接访窗口、大数据应用平台,积极畅通申诉受理渠道,扩大刑事申诉线索来源。积极适用“一审二析三释四建议五通报”工作法,通过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国家赔偿案件分析报告,将定期分析、专项分析、个案分析相结合,强化监督制约职能,倒逼司法规范,提高执法水平。2018年,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9件,均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四)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对仍在诉讼过程、但已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4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得到采纳。围绕监管秩序、律师会见等重点环节,开展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相继发出检察建议书21份。深入推进判处实行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对2016年4月以来发生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进行核查,监督纠正10名罪犯执行刑罚。将部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下放至五个区镇检察室,由检察室与区镇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时、动态掌握在矫人员管理、学习、公益活动等动态,促进刑罚执行落实。2018年,针对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况,监督撤销缓刑收监3人;监督推动的社区服刑人员郝兴学因见义勇为获减刑案,被人民网微信公众号报道。

  二、主要做法和特色

  (一)提高站位、循线深挖,将刑事诉讼监督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同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力做好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组建专业化办案组,选派资深员额检察官专办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2018年,我院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1件57人,涉及7个恶势力集团,涉嫌强迫交易、诈骗、敲诈勒索等罪名;提起公诉7件35人,涉及4个恶势力集团。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执法办案活动、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攻坚“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重点难点。如在办理许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诈骗等案中,我院坚持深挖彻查,持续加大引导侦查力度,推动该案从移送时的7名犯罪嫌疑人、9笔犯罪事实增加为2个犯罪集团14名犯罪嫌疑人、50余笔犯罪事实,另有10余人涉案。深入推进线索排查工作,全院各职能部门对5000余件案件进行排查和“回头看”,截止目前,挖掘并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百余条。

  (二)重点把关、精细审查,全面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率先打造“服务站、数据池、监管网”“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由案管大厅统一扎口3万余份文书流转,依托文书流转数据对流程事先精准预警,破解监督线索匮乏、信息来源滞后的困境。2018年,依托“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共向侦查机关发预警函51份。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深化“驻公安法制大队检察官办公室”办案机制,在加强捕前诉前刑事案件过滤的同时,强化对侦查活动全过程监督。全年,我院审查捕前诉前刑事案件2498件3329人,有效过滤瑕疵案件、明确补侦方向,促进形成新型侦、捕、诉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三每制度”(每日联系、每周走访、每月督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建议行政机关移送食药及污染环境案25件,“集中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助推环境公益诉讼深入开展”获昆山市2017-2018年度“十大法治优秀实践案例”。

  (抓内控、增强刚性,不断释放刑事诉讼监督新动能。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坚持“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在“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我院严格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第一时间介入并引导侦查,在苏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制定了16条侦查取证意见,切实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同时,在《检方通报》中通过释法说理呼应公安撤案决定,得到社会好评。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坚持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行从受理、立案、审查、结案、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到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全过程的程序化办理,变“办事”为“办案”,增强监督工作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如在办理陶某案件中,辩护律师请求我院对公安机关作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并予以纠正。对此,我院迅速立案,及时启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程序,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核实相关事实,及时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公开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持续畅通涉案人员诉求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诉求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切实将刑事申诉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有案必办、有错必纠。如在办理龚某某、胡某某刑事申诉案中,我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公开答复,对申诉人的疑惑一一解答,使申诉人认罪服判、服刑改造,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对当事人信访诉求强烈、息诉难度较大的疑难复杂申诉案件,规范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并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措施,提升息诉罢访效果。围绕在押人员会见律师权、控告、举报、申诉等诉讼权利,加大监督力度,发现并受理被监管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35件,做到件件有调查、有反馈。持续跟进女性在押人员关押问题,经多方协调,有力推动全部女性在押人员转移至苏州市第四看守所集中关押,促进女性在押人员分类监管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增强意识、提升能力,努力打造专业监督团队。紧扣从严治检的要求,立足当前新形势新挑战,积极增强做好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到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将办案与监督纳入同一考核体系,并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年终绩效考评重要依据,切实把监督责任压实至每名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实现检察监督量化分配,引导干警增强监督意识,克服就案办案、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充分发挥资深员额检察官的经验优势,实行“传、帮、带”,形成加速干警成长、共同提高的良性机制。完善业务培训练兵机制,定期举办刑检业务测试,及时检验干警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做到以练促学、以学促用,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提升干警专业化、职业化素能。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8年,我院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新的进展。但仍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制约监督成效。多年来,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量逐年增加,办案压力大,以去年为例,我院人均办案量为150件左右,在这种高强度的办案压力下,干警通过超负荷运转才能将批捕、起诉案件按时办结,客观上导致难以在监督上下更多功夫。

  二是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去年,我院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成效较往年有明显提升,但是依然存在监督手段过分依赖书面审查、调查核实不够科学合理、监督行为不够准确有效的问题,且立案监督的后续跟进监督尚不到位,导致监督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是队伍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院诉讼监督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队伍日趋年轻化,青年承办人社会阅历与办案经验不足,缺少刑事诉讼监督的经验,对监督活动的尺度把握等能力存在欠缺,存在就案办案、对案外因素审查不扎实、风险研判和预警意识不强等问题,监督效果不佳,降低整体监督水平。

  四是交付执行衔接机制不够畅通。实践中,对于一些患病或伤残但又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者不适宜判处缓刑人员的执行问题,看守所为避免安全隐患,拒绝收监执行,导致刑罚执行难以到位。这种在具体实践操作中未能统一意见,直接阻碍了判决生效后未羁押实刑罪犯的交付执行,损害司法权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竭力以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推昆山发展实现“全新一跃”,为全市做好高质量发展榜样、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刑事诉讼各环节法律监督,保证办案质效,强化“深挖彻查”“破网打伞”。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力促“打财断血”取得成效,铲除经济基础。聚焦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司法不公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决心、更实措施,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既利用好履行审查案件职责中发现、人民群众控告申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专项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深挖监督线索,更注重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线索。全面梳理法律监督的范围、路径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实践与指导,通过个案指导与类案分析同步,探索监督模式、找准监督要点,弥补经验不足,提升刑事诉讼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注重诉讼监督在捕诉环节的延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人权保护、合法提取证据以及遵守诉讼程序等价值方面培训,提高干警对刑事诉讼监督的理解和把握能力。积极开展业务能力建设,利用好“检察小课堂”等学习平台,在高、精、尖专业人才培养上持续用力,发挥好领军人才带头作用,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打造专业化办案组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检务公开,树立公正规范司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专题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我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极大鞭策。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忠实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谱写新时代昆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