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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一季度 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2018-12-21 14:54: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侦监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55件2434人;审结1676件2344人,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1232件1663人,逮捕率为70.95%;不捕444件681人,不捕率为29.05%。期末未结188件242人。提前介入案件7件。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0人;复议复核维持原决定案件4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9人,不批准延长案件0人。

  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审案件办理情况。一季度,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90件5279人。审结2932件3559人,其中提起公诉2785件3391人;不起诉146件167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期末未结23件89人。一审出庭2563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597件;简易程序1966件,占比76.71%。

  (二)二审案件办理情况。市院公诉部门共受理上诉案件60件104人,受理抗诉案件10件16人。经审查支持抗诉4件,撤回抗诉0件。上诉出庭55件,抗诉出庭2件。对10件经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上诉案件提出改判或发回重审意见被采纳。

  (三)审判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基层院提请再审抗诉2件,经审查市院提出抗诉0件,撤回抗诉0件。

  (四)其他案件办理情况。全市受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0件0人,决定提出0人。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件1人,审结1件1人,其中提出申请1件1人。

  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侦监部门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一季度,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受理20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6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受理7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

  (二)侦查活动监督。一季度,侦监部门纠正漏捕3人;提出侦查活动纠违22件次,已纠正16件次。公诉部门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3件;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4人;提出侦查活动纠违42件次,已纠正34件次。

  (三)审判监督。一季度,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5件次,已纠正4件次。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39件;中止审查18件;发出再审类检察建议6件,采纳1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5件;终结审查5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9件。

  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29件,采纳22件。督促起诉意见书发出3件,采纳0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3件,,采纳3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2件,采纳1件。监督虚假诉讼3件,其中提出再审类检察建议3件。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1件,有关部门立案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申诉案件43件,中止审查1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0件,采纳0件;提请抗诉0件;提出抗诉0件;终结审查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8件。行政公益诉讼调解结案1件,挽回金额4万元;不支持监督申请8件;终止审查2件;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发出22件,采纳7件;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发出6件,采纳3件;督促起诉意见书采纳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1131件。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709件;普通类信访422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33次69人。受理刑事申诉31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5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6件。办结16件,其中审查结案11件,立案复查5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17人14.2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0件,立案0件,赔偿决定执行0件。运用人民调解形式调解各类案件55件,调解履行金额534万余元。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受送案情况。一季度,全市案管部门共受案5441件,接收卷宗10663册,受案补充更正4件,不予接受0件;送案审核4323件,其中补充更正0件。

  (二)流程监控。全市共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2份,已纠正10次;口头提示252件,已纠正155件。

  (三)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接待申请阅卷846次,安排阅卷846次;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材料1次;申请自行收集证据0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58件;要求听取意见380次;其他60次;接受案件查询2385次。

  (四)涉案款物管理。涉案款入库594.83万元,出库894.9022万元;涉案物入库573件,出库206件。

  (五)案件评查。一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892件。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一季度,提供查询19023次,其中有行贿犯罪记录0次。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