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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2018-12-21 15:31: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全市侦监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47件3445人。审结2280件3448人,其中批准逮捕1781件2576人;不捕499件872人,不捕率为25.29%。期末未结152件236人。提前介入案件8件。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0人,复议复核维持原决定案件13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55人,不批准延长案件0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同意0人,不同意0人。

  上半年,全市侦监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02件5879人。审结3956件5792人,其中批准逮捕3013件4239人,逮捕率为73.19%;不捕943件1553人,不捕率为26.81%。期末未结152件236人。提前介入案件16件。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0人,复议复核维持原决定案件17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74人,不批准延长案件0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同意0人,不同意0人。

  二、上半年审查逮捕案件特点

  (一)案件受理数稍有上升。上半年受理数同比上升5.62%和12.54%,环比上升3.14%和9.68%。

  (二)地区分布。各市区基层院平均受理数为399件(不含市院),前三位分别是昆山市院877件;常熟市院597件和吴江区院576件。

  (三)案发态势。受理罪名前四位是盗窃罪1269件,同比上升6.10%;故意伤害罪349件,同比下降8.88%;诈骗罪344件,同比上升55.66%和强奸罪186件,同比上升8.77%。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288人,同比上升3.60%;两抢一盗犯罪1265人,同比上升14.58%;毒品犯罪205人,同比下降14.94%。维护群众利益,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3人,同比下降87.50%;危害药品安全犯罪29人,同比上升31.82%;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70人,同比上升29.63%。

  (四)不捕率显著下降。二季度不捕率为25.29%,上半年不捕率为26.81%,同比下降9.2个百分点。不捕的1553人中,其中不构成犯罪7人;证据不足826人;无社会危险性703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0人和其他17人。

  三、上半年其他情况分析

  1.撤销逮捕决定情况。撤销逮捕决定0人。

  2.捕后撤案情况。捕后撤案0件0人。

  3.捕后不起诉情况。捕后不起诉4件4人。不起诉原因都为犯罪情节轻微。

  4.捕后轻刑率下降显著。捕后生效判决2953人,其中拘役125人;管制0人;单处附加刑3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不负刑事责任0人;无罪0人。捕后轻刑共130人,捕后轻刑率4.40%,同比下降12.08个百分点。

  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审案件办理情况。二季度,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468件6186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普通刑事案件4461件6178人。审结4020件5072人,其中提起公诉3666件4597人;不起诉348件465人;附条件不起诉6件10人。期末未结2255件3942人。一审出庭3674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658件;简易程序3016件,占比82.09%;速裁程序0件。

  上半年,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57件11465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普通刑事案件8650件11457人。审结6946件8624人,其中提起公诉6444件7980人;不起诉495件633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11人。期末未结2255件3942人。一审出庭6270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1278件;简易程序4992件,占比79.62%;速裁程序0件。

  (二)二审案件办理情况。二季度,市院公诉部门共受理上诉案件71件153人,抗诉案件6件15人。经审查支持抗诉9件,撤回抗诉0件,二审出庭60件。

  上半年,市院公诉部门共受理上诉案件131件257人,抗诉案件16件31人。经审查支持抗诉13件,撤回抗诉0件。二审出庭101件。

  (三)审判监督案件办理情况。二季度,基层院提请再审抗诉0件。市院提出抗诉1件,撤回抗诉0件。

  上半年,基层院提请再审抗诉2件。市院提出抗诉1件,撤回抗诉0件。

  (四)其他案件办理情况。二季度,全市受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0件0人。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案件0件0人,审结0件0人。

  上半年,全市受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0件0人。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件1人,审结1件1人,其中提出申请1件1人。

  二、上半年审查起诉案件特点

  (一)案件受理数有所上升。上半年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5.41%和上升8.47%,环比上升20.57%和上升15.76%。

  (二)地区分布。各市区基层院平均受理861件(不含市院),前三位分别是昆山市院1527件、吴江区院1433件和常熟市院1312件。

  (三)案发态势。案件受理类型,危害公共安全类2797件,占比32.3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1162件,占比13.42%;侵犯财产类2986件,占比34.49%;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1225件,占比14.15%。从具体罪名来看,前三位是盗窃罪2415件,同比下降9.89%;危险驾驶罪2370件,同比上升18.56%;和故意伤害罪754件,同比上升5.45%。

  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48件284人,同比上升1.22%和下降0.35%;两抢一盗犯罪2007件2234人,同比下降15.67%和15.67%;毒品犯罪195件231人,同比下降40.37%和36.19%。维护群众利益,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7件29人,同比下降56.41%和53.23%;危害药品安全犯罪20件40人,同比上升122.22%和90.48%;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64件110人,同比上升48.84%和32.53%。

  (四)诉前羁押率较为稳定。受理时未采取强制措施291人,被取保候审6975人;被监视居住5人;刑事拘留289人;逮捕3904人。诉前羁押率为36.57%。

  (五)不起诉情况。全市共决定不起诉633人,不起诉率为7.35%,同比增加2.55个百分点。其中法定不起诉1人;犯罪情节轻微552人;证据不足80人。另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

  (六)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一审受理未成年214人,同比减少7.36%,环比增加1.90%,占一审受理人数的1.87%。审结149人,其中起诉64人;不起诉74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未成年人判决生效83人。

  (七)判决生效情况。判决生效5964件7614人。其中一审判决生效5778件7302人,二审判决生效186件312人。

  三、上半年其他情况分析

  1.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减少。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案件32件83人,同比减少66.67%和34.65%,是受理数的0.37%和0.72%。

  2撤回起诉。公诉部门向法院撤回起诉0件0人。

  3退查情况。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117件,占受理数的12.90%,同比下降3.02个百分点;二次退回补充侦查315件,占比3.64%,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

  4.无罪判决情况。无罪判决生效0人。

  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一、侦监部门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情况

  二季度,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受理40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2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20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受理29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25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4件41人。

  上半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受理61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5件,同比上升75%,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件26人,同比上升50%和85.71%。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受理36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29件,是去年同期的9.67倍,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8件54人,同比净增28件54人。

  二、侦监公诉部门侦查活动监督情况

  二季度,侦监部门纠正漏捕10人,是去年同期的3.33倍;提出侦查活动纠违24件次,已纠正18件次,同比上升5.88%。

  上半年,侦监部门纠正漏捕13人,是去年同期的4.33倍;提出侦查活动纠违46件次,已纠正34件次,同比上升30.77%。

  二季度,公诉部门纠正遗漏起诉罪行30件,同比上升57.89%;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2人,同比上升140%;提出侦查活动纠违41件次,已纠正35件次,同比上升16.67%。

  上半年,公诉部门纠正遗漏起诉罪行49件,同比上升36.11%;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6人,同比上升23.08%;提出侦查活动纠违90件次,已纠正71件次,同比上升42.00%。

  三、公诉部门审判监督情况

  二季度,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7件次,已纠正7件次,是去年同期的3.5倍。

  上半年,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13件次,已纠正11件次,同比上升57.14%。

  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二季度,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09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10件,采纳17件;提请抗诉7件;和解撤诉2件;息诉和解37件,其中不支持监督32件,终结审查5件。生效裁判监督检察建议发出2件,采纳1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31件,采纳24件。督促起诉意见书发出7件,采纳9件。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2件,采纳1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14件,采纳13件。监督虚假诉讼9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6件。违纪线索发现并移送1件,有关部门立案1件;一般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5件,有关部门立案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9件,诉前16件,起诉6件。

  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254件。提请抗诉14件;提出抗诉5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16件,采纳18件;息诉和解132件,其中作出不予监督决定书70件,终结审查62件。生效裁判监督检察建议发出2件,采纳1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60件,采纳46件。督促起诉意见书发出10件,采纳9件。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5件,采纳4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16件,采纳14件。监督虚假诉讼16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抗诉5件。违纪线索发现并移送2件,有关部门立案1件;一般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9件,有关部门立案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50件,诉前26件,起诉8件。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二季度,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申诉案件146件。提请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终止审查2件。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发出90件,采纳38件。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发出36件,采纳14件。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2件,法院终结案件1件。

  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申诉案件189件,提请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3件;终止审查4件。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发出112件,采纳45件。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发出42件,采纳17件。督促起诉意见书采纳1件。行政公益诉讼调解结案1件,挽回金额4万元,法院判决支持2件,法院终结案件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情况。二季度,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991件,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640件;普通类信访351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中含举报类信访47件,同比下降67.36%;控告类信访227件,同比上升97.39%;申诉类信访366件,同比上升20.39%。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5批52人。

  上半年,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2126件,同比上升24.47%,环比上升1.63%。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1354件;普通类信访358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中含举报类信访159件,同比下降38.61%;控告类信访445件,同比上升87.76%;申诉类信访750件,同比上升17.92%。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98批121人。

  (二)刑事申诉案件。二季度,受理刑事申诉70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6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7件。办结30件,其中审查结案17件,立案复查13件。

  上半年,受理刑事申诉146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11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49件。办结42件,其中审查结案26件,立案复查16件。

  (三)司法救助等案件。二季度,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5件,发放38人47.65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0件,立案0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运用人民调解形式调解各类案件46件,调解履行金额354万余元。

  上半年,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7件,发放67人62.85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0件,立案0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运用人民调解形式调解各类案件101件,调解履行金额889万余元。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全市在押及服刑人员情况。截止二季度末,全市看守所在押人员8008人,其中在押未决人员6552人;待送已决罪犯617人;留所服刑罪犯821人;临时寄押18人。监狱在押罪犯2539人。监外执行3087人,其中缓刑2838人、假释149人、暂予监外执行47人和其他53人。

  (二)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二季度全市刑执部门对监管改造机关提请、呈报的333名罪犯的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进行了检察,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提请呈报条件。对已不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7名罪犯,书面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均被采纳。发现监管场所安全隐患39件,提出各类建议42次,消除隐患39件。纠正超期羁押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94人,被采纳65人。发现并建议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书10份,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37件。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已纠正7件。

  上半年,全市对监管改造机关提请、呈报的715名罪犯的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进行了检察,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提请呈报条件。对已不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14名罪犯,书面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均被采纳。发现监管场所安全隐患80件,提出各类建议83次,消除隐患80件。纠正超期羁押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173人,被采纳129人。发现并建议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书18份,办理在押人员财产型申诉案件65件。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已纠正14件。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受送案情况。二季度,全市案管部门共受案6916件,卷宗14798册,其中补充更正2件,不予接受9件。送案审核5833件。上半年,共受案12357件,卷宗25461册,其中补充更正6件,不予接受9件。送案审核10156件。

  (二)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二季度,接待申请阅卷1316次,全部安排阅卷;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材料1次;申请自行收集证据0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94件;要求听取意见497次;其他40次;接受案件查询4676次。

  上半年,接待申请阅卷2162次,全部安排阅卷;申请调取(收集)证据材料2次;申请自行收集证据0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52件;要求听取意见877次;其他100次;接受案件查询7061次。

  (三)涉案款物管理。二季度,涉案款入库63.8208万元,出库1307.4289万元;涉案物入库827件,出库765件。上半年,涉案款入库658.6508万元,出库2202.3311万元;涉案物入库1400件,出库971件。

  (四)流程监控。二季度,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已纠正2次;口头提示203件,已纠正171件。上半年,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4份,已纠正12次;口头提示455件,已纠正326件。

  (五)案件评查。二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24件。上半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916件。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二季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642次,其中提供犯罪记录0次。上半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666次,其中提供犯罪记录0次。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