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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三年来,我们一直都在
2018-10-15 14:22: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检察官阿姨,您好,我被大学录取啦!”7月19日,一上班,我就接到报喜电话。这个电话来自三年前她所办理案件的一名当事人小新。三年间,他像其他孩子一样平静地学习、生活,最后被理想中的大学录取。

  小新是我办理的一个未成年人放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案卷材料中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刚满十四周岁的年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个孩子为什么会放火?”办案的过程也成了我探究这个问题的过程。通过案卷审查,与嫌疑人及其父母交流,案件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起来。小新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父母望子成龙,对其管理严格,但是与他又缺乏交流,这给面临中考的小新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无处发泄的小新选择放火烧邻居家的车库来缓解心中的压力,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以小新的犯罪情节,起诉到法院可能会判个缓刑。看到小新稚嫩且满是悔恨的脸,看着他充满自责的父母,同时考虑到小新是初次犯罪,后果并不严重,我觉得此案不应该一诉了之。于是,我请来了心理咨询师为小新缓解压力,帮助他打开心结,同时敦促小新父母积极赔偿邻居损失,取得对方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对小新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之后,我继续通过家访、QQ聊天、打电话等方式关注小新的情况。三年来,小新性格越来越开朗、与父母关系日益融洽。高考后,小新向我提及自己对中医专业比较感兴趣,我就他和一起分析他的成绩、性格等,鼓励小新朝自己的目标前进。小新最终被某大学中医专业录取,曾经遭受挫折的人生再次扬帆起航。

  九月份,小新就要去上大学了,但帮教没有终点,我和同事们又忙着给小新准备开学礼物,也准备给他上一堂法治教育课,希望小新能够走正人生的每一步,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