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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晚报》:一份检察建议清走一处百余米垃圾带
2018-10-15 15:21: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近日,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外出办案回程途中,发现娄葑街道星杭街与娄江快速路东南侧待建地块围墙内堆积着大量垃圾。通过实地调查后,这名检察官所在检察院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履职,迅速整改,对这一延伸了百余米的垃圾带进行了及时清理。

  据了解,当时发现垃圾堆放的情况后,检察官立即下车实地调查核实。经查,围墙内东南方向沿围墙延伸有100 余米的垃圾带,其中有一段垃圾量很大,正好堆积在电力输电塔下,蝇虫成群,气味刺鼻,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同时给电力设施造成安全隐患,周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针对该情况,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垃圾即时进行清理,建立、落实垃圾集中收集点,对居民生活、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集中处理,加大对待建地块环境监管力度,落实环境专人负责制;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责任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能,迅速整改督办,落实了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

  检察院为什么还管“垃圾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员额检察官张鑫介绍,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