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晨民)“我们发现最近案件积压情况严重,这次谈话想听听你们的想法,一起找找原因。”这是虎丘区检察院由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案管处组成的积案清理专项督察组对刑检部门检察官的一场约谈。这样的内部监督谈话在该院已成常态。伴随司法改革责任制落地生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也根据要求完成了转型。
虎丘区检察院成立了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实现了“管人管案”有效衔接,将监督延伸到每一起案件,实现了“对人对案”双重监督。
“年初,一位办案骨干转隶监察委了。现在,所有刑检部门加起来才7名员额检察官,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疲于应付使积案数有增无减。”刑检部门一位负责人倍感压力。虽然该院刑检人均办案数全市第一,其中两名检察官个人办案数位列全省前十名,可办案总数和绩效排名依旧是全市倒数。针对这些情况,督察组和业务部门共同召开了清理积案专题会议,对积案的形成原因逐一分析、排查研究、提出对策,制定措施。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案现象,增强程序意识,承办人要将取保候审案件与羁押案件同等对待。疑难案件要及时梳理,提高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讨论效率。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报告和流程监管报告”两项机制,对清理积案不及时、不到位的承办人,以约谈方式促进整改,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建立良性循环的骨干办案梯队,合理配比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数量。承办人细致梳理手中积存案件,制定个人解决计划表,每周召开例会分析积案情况,个人绩效公布上墙,优化讨论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在二个月的积案清理会战中,积案清理率达50%,办案效率提高一倍。
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以“看得见、摸得着、行得开”的监督保障体系擦亮监督探头、助力司法办案。与案件管理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管报告的形式,及时发现不规范线索;增设“三色廉政谈话室”,运用绿、黄、红“三色”预警亮牌,对应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屏障;出台“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与“三色谈话”相互补充,实现了对管理案件和管理人员双重监督,倒逼司法规范;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全面反映干警履职、廉政等情况,使之成为干警的自画像和体检单,在后续的干部选任、检察官遴选、评先评优中作为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