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晨民)“谢谢检察官,我一定好好珍惜机会,不会再冲动犯错……”日前,在相城区检察院举办的不起诉决定宣布暨训诫会上,听到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教育后,东东(化名)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痛改前非的决心。
案发当天,家住相城区的东东因与同学吵架,心情很糟糕。当晚,他来到表弟家的小区找表弟玩耍。在地下车库等表弟时却被临时爽约,原本就心情不佳的东东情绪爆发,用打火机点燃身旁的一辆废弃摩托车的座椅垫,等火苗烧起来后,东东并没有去灭火,而是骑着电动车离开了地下车库。
不久之后,在地下车库停车的周先生发现车库有浓烟,继而发现一辆废弃摩托车火势很大。周先生立即叫来周围居民灭火并报警。火势很快被控制,幸运的是还没有烧到旁边的汽车。民警迅速调取周边监控,很快锁定东东并将其抓获。到案后的东东如实供述了自己点火烧摩托车的事实。
案件很快被移送至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盏心工作室”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东东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构成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考虑到东东系未成年人,且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对他这样的未成年人应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检察官认为,多做些工作是值得的。
该院“盏心工作室”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办理未成年人的案件重要的是走进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找到根源才能对症下药。我们‘盏心工作室’希望能够通过办案,给迷途的孩子一个‘崭新’的未来。”
在向东东的老师、同学、父母多方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发现东东在家庭教育中被父母溺爱,性格较为内向。检察官对东东的父母进行了亲子关系、家庭角色扮演等教育指导,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心理测评、跟踪辅导等工作。
最终,考虑在该案中东东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坦白、真诚悔罪认罪等情形,经综合考虑,相城区检察院对他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在不起诉宣告现场,检察官结合犯罪事实、危害后果、不起诉理由等,从法理和情理等方面对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教育,告诫东东要遵法守法,健康成长。(本文感谢相城区检察院龚茜孙兴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