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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 传说中的迷药“听话水”,竟在朋友圈兜售?
2017-03-13 09:52:00  来源: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被称为“听话水”和“乖乖水”的迷幻药水?


一个白色塑料瓶中的药水,只需要三分之一溶入水中,就能让人浑身瘫软、丧失行动能力。


 

 

 

这个迷幻药水其实是属于麻醉剂,

虽然跟之前辟谣的喝完让干嘛就干嘛之后还失忆的“迷魂药”根本不是一码事,

但是还是要小心提防!

特别是当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搭上网络的车……


90后中专生毕业后外出打工,嫌弃工厂劳动强度太大,就想到做轻松来钱快的微商,没想到微商没做成,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苏州第一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打击了在网络上发布违禁品、管制品信息的行为。

 

2016年11月18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起利用迷幻药水实施抢劫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检察干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许某是通过使用号称可以让人失忆、迷幻、头晕的“弥漫之夜”药水抢劫的,利用此药水迷晕女性朋友倪某,称其昏睡期间,把支付宝和微信上的钱转至自己的账户。

 

那许某的药水是从哪里来的?


经询问,许某交代自己是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添加了王某某,并在她的朋友圈里买到了“迷幻药水”。



经侦查了解,90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中专毕业后就来到常熟打工,觉得工厂劳动强度太大,她很快就辞职了。看到身边的人做微商又轻松赚得又多,王某某也产生了做微商的念头。偶然的机会下,她认识了专门在朋友圈上发布迷幻药、催情药、壮阳药广告的席某某,听闻生意很好做、利润很大,王某某听后心动不已。


 

 

2016年年初,王某某开始做席某某的销售代理,通过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迷幻药水的广告,在买家和席某某之间赚取高额差价, 80-100元的成本王某某可以收取300-400元。零成本、利润高,而且每天都有买家购买,果然像席某某说的,“生意”还挺好做。


从王某某的朋友圈可以看出,“迷幻药水”销路很不错,最好的时候一天可以成交十几笔。直到许某案发,王某某利用网络销售违禁物的经过才浮出水面。


2016年12月22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于王某某、席某某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批准逮捕。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

 

检察官有话说:

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逐渐从有形转为无形,越来越多的实体店被网店代替,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销售的大军,使得各色各样的物品为更多不特定网友接触到。


如何规范这些人的销售行为,是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许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时,已经注意到王某某的行为,否定了认为王某某是许某抢劫罪共犯的思路,指导公安机关从打击网络犯罪角度入手,及时固定证据,积极论证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经研究认为,本案属于“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来源:法制网

通讯员:徐芳、张莉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 秦菲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