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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打击与防范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三)
2018-11-13 09:38: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三)招工诈骗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龚某某、顾某某、李某某等人在苏州市相城区中翔金融广场、元联大厦、开元银座等地设立公司,以招工为名,由业务员通过智联招聘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进行诈骗活动,以高薪优质岗位吸引求职者参加应聘,与在江苏、湖北、山东等地的被害人见面后,由面试官对被害人进行虚假面试、签订合同并以收取押金或办理社保等理由骗取费用,后由培训员以安排工作岗位不符、放弃岗位需交纳违约金等方法使得求职者放弃工,后再由后台经理以求职者违反合同约定要赔偿违约金或采用恐吓等手段使得求职者放弃全部或部分费用,如被害人报警,由接警员出面以招工纠纷进行处理,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0余万元。

  点评:招工诈骗案件中均是通过58同城、智联招聘等知名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关注投递简历,办公地点设置在产业园或者大公司的附近,求职者若缺乏戒备心理极易被骗。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