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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昆山检察院邀请人民评议员集体观摩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
2018-12-19 14:56: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6月27日上午,我院对徐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进行了公开答复。会议由我院民行和控申检察部陈永红主持,我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潘培余、贾仲欣、张国渠作为受邀人员参与了公开答复,同时邀请人民评议员集体参与观摩,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申诉人作为被害人徐某的近亲属,不服昆山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的刑事判决,以量刑明显过轻为由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立案复查后,一方面调取原案卷宗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提炼了本案的焦点是民事赔偿不到位引起的申诉,另一方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我院依法做出不予抗诉决定。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释法说理更加透彻,引导当事人理性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为息诉罢访打下良好基础,在征得申诉人的同意后启动了公开答复程序。

  公开答复会上,复查案件承办人结合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复查结果、阐明不予抗诉理由,人民评议员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向复查案件承办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多方激烈碰撞,人民评议员均认可法院的刑事判决,同意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处理决定,认为检察机关办案法理、情理交融,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同时人民评议员还集思广益,出谋划策帮助申诉人多争取民事赔偿。虽然申诉案件办结了,但我院承办人和委托代理人将继续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积极促成赔偿和解,修复社会关系。

  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对我院通过公开答复这一公开审查的办案模式办理申诉案件表示赞赏,并对我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申诉人明确表示停诉息访。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