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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昆山检察院对一起盗窃罪刑事申诉案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公开答复
2018-12-19 14:58: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9月7日下午,我院对胡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公开答复。公开答复由我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谢玲玲主持,我院聘任的社会评议员毛双江、薛小马、王雪明作为受邀人员参与了远程视频公开答复。

  申诉人胡某某系昆山市看守所服刑人员,其不服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盗窃罪为由,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立案复查后,一方面调取原案卷宗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另一方面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做出不予抗诉决定。鉴于该案系零口供案件,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释法说理更加透彻,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又鉴于申诉人系服刑人员,在我院技术科的大力配合下,通过远程视频开展公开答复程序。

  远程视频公开答复会上,复查案件承办人结合案件基本情况说明复查结果、阐明不予抗诉理由,申诉人胡某某一直否认自己犯盗窃罪,辩解自己是陪同同案犯耿阳华回家拿东西,没有参与撬锁,最后的电脑也不是其拿的,复查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辩解一一进行解答,但是胡某某认为法院听信同案犯一面之词,没有采纳其辩解,对于判决不认可;在此情况下受邀人员通过发问、举例,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发表了意见,教育申诉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今后要吸取教训,做守法的公民,主持人则从其马上刑满释放切入,从其曾经有盗窃前科继而又犯盗窃罪的原因分析着手,侧重从悔罪的角度警醒申诉人,让其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只有其真正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才能正式跟过去说再见,才能开始新的生活,通过公开答复的形式是希望警醒、挽救他,申诉人最终低下了头说:“我错了”。申诉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通过远程公开答复的办案模式,让其重新面对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要重新开始,申诉人明确表示停诉息访。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