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我来给您洗个头。”最近我去看望正在理发店实习的小杰(化名)时,发现他早已褪去3年前腼腆羞怯的模样。
小杰的爸爸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2019年,爸爸出事后,小杰一直由姑姑照管。但小杰正处于青春叛逆期,不服姑姑管教,多次离家出走。姑姑因不满小杰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数额,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石鼓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小杰父亲的案件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于是及时与法院沟通,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二审判决将赔偿金提高至44万元,并帮助小杰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8万元。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孩子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小杰的监护教育和入学依然是个问题。
为了让姑侄关系缓和,我们和检察官多次走访小杰姑姑家,开展亲职教育。检察官还成立了帮扶小分队,对小杰进行心理辅导和学习指导,并多次联系民政、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小杰的亲属开展磋商,对小杰的监护教育、赔偿金和司法救助金的分配、生活费等资金使用等一系列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我们社区定期回访并向检察院和民政局反馈小杰的生活情况。
2020年春节前一天,我再次收到好消息,根据“关怀未成年人家庭救助计划”政策,小杰得以进入职业技能学校学习,并免除学费和生活费。
未成年人保护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小杰的变化,让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与相关政法部门承担的“司法保护”职责,只有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其他“五大保护”共同发力,相融相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使“1+5大于 6”,“1+5等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