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原红霞收到1200公里外的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的回函,历时6个多月,凝聚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晋城市检察院、抚州市检察院“三级五方”力量,跨省协作,堵塞了某寄递企业违规邮寄漏洞,共同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
2022年6月,晋城市检察院在审查梁某华、徐某辉等7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时发现,该犯罪团伙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在江西省抚州市出租房内,假冒住建、质监、应急等政府部门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伪造大量特种设备操作证,使用虚假身份和联系方式,通过当地某寄递企业,向四川、山西、福建、甘肃等20余省3万余名买证人员寄递,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2022年8月,晋城市检察院依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经由最高检、山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将某寄递企业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抚州市检察院。
与此同时,晋城市检察院多次与邮政管理部门座谈,从两家省级寄递企业调取相关寄递信息;提取8部涉案手机电子数据220G,整理涉及某寄递企业违规寄递文字信息48条,夯实了涉案寄递企业违规证据。
抚州市检察院收到移送线索后,对全市寄递行业监管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向市邮政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寄递安全管理机制。2022年12月,抚州市邮政管理局向抚州市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称其已开展执法检查16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7份,立案4件,共处罚款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