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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重点推进项目
2018-02-24 08:58: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为更好地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宗旨,继续围绕“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目标不断争先进位,经市院党组研究,确定2018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重点推进项目:

  第一项:推进单轨制办案多领域应用

  分管领导:薛国骏

  牵头部门:技术信息处

  配合部门: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执检处、民检处、政检处、控申处、研究室、案管处

  项目内容:整合案件数据、证据、法规、判例等资源及政法平台、统一业务系统、阅卷系统、真人比例汇报、检委会议事等软硬件系统。健全网上业务协同、证据管理使用机制。实现单轨制办案证据类型从文书、卷宗向多媒体证据延伸,业务范围从刑事向民事、行政、刑执延伸,应用领域从业务协同向证据研判、司法监督、决策管理延伸。

  时间进度:5月完成自动编目功能开发、阅卷系统整合,实现真人比例会议、远程提审、检委会、出庭示证系统互联,电子卷宗及视频证据全流程应用,涵盖提审、阅卷、汇报、讨论、文证审查、出庭示证等环节。7月实现政法平台三期上线试运行,完成案件、文书、卷宗、视频证据基础数据库架构,出台电子卷宗及音视频证据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健全单轨制办案保障机制。10月实现视频证据智能审查、试点罪名证据智能分析及类案推送、法律文书、电子卷宗全文检索等功能上线运用,单轨制办案各支撑系统、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基本完备。年底前总结推广经验,实现单轨制办案在全市范围内多领域全面应用。

  第二项:构建检察引导侦查的新型诉侦关系

  分管领导:

  蔡蔚

  牵头部门:公诉二处

  配合部门:侦监处、公诉一处

  项目内容:

  选择黑恶势力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为试点,对侦查机关拟移送审查起诉的三类案件提前把控。逐步形成以专业办案组检察官而非部门负责人为引导侦查主体,同时具有启动程序主动、介入范围全覆盖、引导方式文书化、介入侦查常态化、引导过程全留痕的新型检察引导侦查机制。

  时间进度:4月摸排全市各基层院和公安机关现行提前介入状况。5月选择2至3家基层院及市院试运行,采取在法制大队设置驻点办公室、由办案组员额检察官每周固定一天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试点。7月加强与市公安局沟通,征求各市区意见,拟定、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工作办法》,加大全市推广力度。12月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和做法。

  第三项:聚焦河湖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检察监督模式

  分管领导:薛国骏

  牵头部门:行政检察处

  项目内容:紧扣苏州河长制湖长制改革工作部署,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积极稳妥履行职责。通过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提升线索评估、调查取证、出庭起诉能力,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实现监督规范化、专业化,苏州行政检察保护公共利益的能力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

  时间进度:3月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服务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的工作意见》。4月建立全市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线索库和线索分析研判运行机制,重点收集研判涉河涉湖领域生态环境损害线索。3至8月选取吴中区院试点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平台。5至7月选取吴江区院试点探索检察监督进入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平台。4至10月在全市开展涉河涉湖领域生态环境损害监督专项行动,探索通过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询问或质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7至10月建立全市涉河涉湖领域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专家库,规范专家咨询和听证流程。建立全员业务考试和竞赛常态化机制,重点考察公益诉讼业务能力。

  第四项:规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

  分管领导:

  杜建伟

  牵头部门:刑事执行检察处

  配合部门: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控申处、研究室

  项目内容:2016年底,省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卫计委、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指定苏州市广济医院为强制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新建广济医院现已启用,并已按照强制医疗管理规定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但因公安机关作为执行部门存在监管要求、警务配置等诸多因素难以开展,造成目前苏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接受治疗仍分散在无锡、张家港、太仓等地。苏州急需启用定点强制医疗机构,规范完善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执行程序,推动苏州强制医疗工作规范有序常态化运行。

  时间进度:4月组织全市性专题调研,排查当前适用强制医疗程序中存在的问题。5月向市综治委提交关于尽快在广济医院设立强制医疗机构的请示。6月推动综治委协调公安、法院、卫计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加快进程。7至10月按照强制医疗管理规定,尽快完善监管设施、警务配置等相关工作,尽快启用苏州定点强制医疗机构。11至12月拟定、会签苏州强制医疗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项:创新检察建议效果提升机制

  分管领导:

  顾雪荣

  牵头部门:法律政策研究室

  配合部门:侦监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执检处、民检处、政检处、控申处

  项目内容:提升检察建议效果,是检察建议工作的难点。在2017年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书评比活动中苏州虽然取得优异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检察建议质量本身不高;二是效果提升上检察机关较为被动,往往依赖于被建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自觉。项目旨在构建全新的检察建议效果提升机制,得到地方党委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时间进度:4至5月组织全市性评查和实训。5至6月修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征求基层院和市院业务部门意见。6月建立检察建议分析评估制度,从个案捕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层进式提升检察建议实效,5至11月选取两份以上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某一领域的全市性专项治理或机制完善。7月建立检察建议专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10月制作检察建议专题宣传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这一非诉讼监督手段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第六项:推行两问一督约谈工作机制

  分管领导:

  商惠荣

  牵头部门:

  监察处

  项目内容:“两问一督”约谈,是苏州检察机关创新内部监督工作手段、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项目将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机制运用,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督的要求,针对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情况开展约谈,以问勤问绩的方式督促检察官依法规范全面履职。

  时间进度:3月探索对员额检察官绩效情况开展约谈。4至11月从常规项目、机动项目、创新项目三类全面推进两问一督工作,并在项目运作中坚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方式方法改进、注重台账资料收集、注重整改检查反馈、注重经验总结。12月总结经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七项:建设“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

  分管领导:朱宏军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项目内容:整合学习型、法治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以及“两学一做”、“六个一”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融合检察业务工作及政工、群团工作,搭建具有活力的组织活动平台,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与队建的深度融合,为苏州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组织保障。

  时间进度:3月完成创建文明单位申报,拟定主题党日活动评价评优方案,拟定“六个一”走访方案。4月完成文明单位参评工作,启动“六个一”走访和主题党日活动,设立市院机关党员谈心室、心理咨询室。6至7月围绕党的生日组织一系列主题党日及“六个一”走访活动。推进以“说道”为平台的学习型机关建设,10月参加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的评定。建立主题党日活动评价评优机制,组织市院机关及全市检察机关的评优活动。配好配齐党建工作班子,11月完成机关党委、青工委、妇工委的换届,成立机关纪委。12月开展年度党建考核评比,总结平台建设成效,提出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水平的方案。

  第八项:研发运用邻里检务驿站微信程序

  分管领导:朱宏军

  牵头部门:宣传处

  项目内容:开发邻里检务驿站微信程序,实现法律文书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查询、听取当事人、辩护人、未成年人双方法定代理人意见、预约检察官、代理人会见预约等功能,深化智慧检务在检民沟通、检务公开、司法办案和为民服务中的应用,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时间进度:2月研究立项,与技术信息部门沟通,论证其可行性,全面了解各业务部门需求的功能模块。3至4月完成招投标工作。5月进入程序研发阶段。6至7月正式上线试运行。8至9月收集分析使用体验,对程序加以改进。10至12月进行宣传推广。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