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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重点推进项目
2019-09-12 09:19: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业绩,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院党组研究,确定2019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重点推进项目:

  第一项:建立刑事检察共同任务协调协作机制

  分管领导:蔡蔚

  牵头部门:第一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姑苏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围绕案件罪名专业化、刑检职能一体化要求,以跨部牵头、分别指导为原则,建立协作配合、上下贯通的工作模式,保证内设机构改革后刑检业务各部门对共同承担及互涉工作的理解一致、统一把握,实现对外一个声音、文书一个模板、法律一个标准、资源共同分享,既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化建设,又保持刑事检察团队的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均衡发展。

  时间进度:6至7月开展全市刑检部门办案情况、诉讼监督、队伍建设等调研摸底,拟定跨部门考核方案。针对刑检工作互涉问题、共性疑难问题,8月制定《刑事检察一体化暂行工作办法》,细化跨部门刑检联席会议的六种启动条件,制定跨部门分案机制,建立跨部门办案组或指导组。9至10月总结机制运行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舆情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11月发布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第二项:后继补充侦查跟踪落实机制

  分管领导:蔡蔚

  牵头部门:第二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太仓市检察院

  项目内容:加强逮捕、起诉时补充侦查提纲的说理性,详细分析说明证据体系存在缺陷,列明需要补查的内容、方法、所证明的事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杜绝一句话补查提纲。建立补查提纲的跟踪落实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争取所有补查提纲公安机关书面定期回复,未落实到位的说明理由,力争减少退查次数,提高诉讼效率。

  时间进度:摸排全市两级院补充侦查提纲存在说理不足问题及公安机关对补充侦查提纲的落实情况。6月赴基层院及基层公安实地调研补充侦查存在的问题,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建议,找准补查提纲落实难点。7至8月在前期调研基础上与公安机关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办法,会签《补充侦查提纲跟踪落实机制》。10月组织评选全市优秀补充侦查提纲及典型案例。11月对机制落实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总结经验做法。

  第三项: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分管领导:朱宏军

  牵头部门:第三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相城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覆盖所有案件类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梳理查找存在问题,规范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标准,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审判监督能力。

  时间进度:6月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法制支队及市司法局会签《加强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实现全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制度全覆盖。7月与监察委沟通,实现认罪认罚在检监衔接程序中的密切贯通。8月对量刑建议规范化、精准化开展专项调研。适时与法院沟通,统一理念,共同商议解决办法。10月赴基层院实地调研,梳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思路、统一认识。11月总结交流经验,规范下一步工作开展。

  第四项:推进不起诉权的规范适用

  分管领导:朱宏军

  牵头部门:第四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张家港市检察院

  项目内容:积极履行诉前主导、审前过滤职能,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探索规范、优化不起诉裁量权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方法,发挥不起诉权在提高案件质量、避免冤假错案和实现情理法统一、提升三个效果方面的积极意义。

  时间进度:6月对全市刑检部门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调研,收集典型案例,摸清现状,研判存在的问题。7月结合近年来出台的《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适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座谈会纪要〉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分别拟制不起诉标准。9月发布典型案例,采取案例引导、制度规范等方式鼓励承办检察官敢于行使不起诉权,发挥不起诉权的积极作用。11月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和做法,进行全市推广。

  第五项:开展看守所派驻检察改巡回检察工作

  分管领导:杜建伟

  牵头部门:第五检察部

  项目内容:根据高检院《关于在试点省(区、市)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在总结2018年对监狱派驻检察改巡回检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有序推进对市第一、二、三看守所巡回检察专项工作,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执法监督能力,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进度:6月制定对苏州市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巡回检察工作组,由员额检察官担任组长、采用不固定检察官的方式集中开展对看守所的专项检察。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加强沟通,确定巡回检察工作时间安排,做好衔接工作。7至10月在保留对第四看守所派驻检察的同时对第一、二、三看守所实施巡回检察。11月总结巡回检察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

  第六项:完善公检法司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机制

  分管领导:薛国骏

  牵头部门:第六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昆山市检察院

  项目内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虚假诉讼线索排摸和案件办理。加强与刑检部门沟通合作,探索刑民一体化办案模式,重点研究虚假诉讼线索发现、案件突破等方法技巧。完善公检法司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在强化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的同时,实现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诉讼活动双赢多赢共赢。

  时间进度:全年紧扣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梳理相关案件反映出来的虚假诉讼线索。6月针对近年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与市中级法院就抗诉案件受理条件、虚假诉讼的认定、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7月组织全市专题调研,摸排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中面临的普遍困难和问题。8月召开全市民行条线虚假诉讼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9月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通报个案,沟通协调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协助调查、信息通报、定期座谈等工作,形成会谈纪要下发。

  第七项:携手各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

  分管领导:陈清

  牵头部门:第八检察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吴江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市教育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区司法实践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取得实效。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立体化保护网,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入学就业帮扶等救助工作。

  时间进度:6月对全市在校生犯罪和被害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和被害原因。6至7月携手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工作。7至8月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调研。9月以问题为导向,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11月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第八项:探索捕诉一体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分管领导:蔡蔚

  牵头部门:案件管理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吴中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以案件类型、办案单元、刑期、办案节点等为区分度,细化捕诉环节数据类型和项目,丰富点位、完善量表内容,探索构建捕诉一体办案监测指标体系,以专业化管理为刑检案件高质量办理提供支撑。抽取关键因子、核心要素,同步探索构建捕诉一体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研判员额检察官、业务部门和全市各基层院办案态势。

  时间进度:在市院初步监测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全市两级院相关部门意见,完善监测节点。6至7月修订完善捕诉一体办案监测指标体系,全市开展半年度数据监测,在总体数据研判的基础上,与业务部门进行数据会商。适时开展个性化研判。9月进行总结提炼,抽取核心要素,探索提出捕诉一体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前三季度数据为基础,开展评价指标试测评。11月前捕诉一体办案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完成,形成较为系统、较为成熟的办案数据管理体系,争取为全省办案监测贡献苏州经验。

  第九项:构建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保障模式

  分管领导:薛国骏

  牵头部门:检察信息技术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常熟市检察院

  项目内容:为破解当前生态食药类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鉴定难、鉴定周期长等难题,运用快速高效技术手段支持公益诉讼线索发掘和筛查,建设配备大气、土壤、流体、食品、噪音等五类快速检测设备的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建成与专业机构对接的快速检测实验室,健全巡回工作机制、协同工作机制和线索成案、流转、反馈、监督机制,实现技术与办案紧密结合,促动检察技术从传统幕后辅助办案走向前台支撑办案。

  时间进度:6月出台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运行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成工作站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和巡回工作站车辆改造,建成巡回工作站并投入应用。在调研考察专业鉴定机构的基础上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7至8月联合第七检察部协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线索成案、流转、反馈、监督机制。7至10月研究建成苏州市生态环境地图,实现工作站、实验室检测结果与环境地图的动态关联。依托政法平台三期,尝试建设关联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数据和外网舆情举报的公益诉讼监督平台。11月总结经验、征求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落地,力争全省全国推广。

  第十项:开展司法办案专项嵌入式监督

  分管领导:商惠荣、顾雪荣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处

  重点推进基层院:虎丘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制定细化落实“三个规定”举措,引导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办案活动,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掌握风险排查防控新变化。制定《部门廉情档案管理运用工作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办案人员执法情况。开展对不起诉案件、涉案财物处置、信访件回复等专项“嵌入式”督察,改进督察方式,提升督察效果。

  时间进度:制定出台《“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6月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座谈会,部署和推动全市两级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9月制定《部门廉情档案管理运用工作制度》。9至10月开展对不起诉案件、涉案财物处置、信访件回复等专项“嵌入式”督察,全方位搜集各部门廉情,开展研判分析。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职责,视情制发《书面监督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一项:加强评先学先制度建设

  分管领导:徐玲

  牵头部门:政治部

  重点推进基层院:工业园区检察院

  项目内容:进一步做好苏检先进人物、典型案件的评选、宣传和学习工作,加强评先学先的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系统梳理、深度挖掘,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一批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件。讲好苏检故事,树好苏检人物,打造苏检风景,形成苏检品牌,全面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积极氛围。

  时间进度:9月建立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评先机制,依托新一届青年精英人才培育计划、法律监督典型案件评选、检察办案故事微电影评比、刑事案件汇报比赛、季度之星评选、巾帼建功活动等各类评先竞赛活动,打造苏州检察先进人物的平台推广矩阵。10月以先进人物推介、典型案件推介等形式,通过整合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宣传资源,搭建“说道”等“众说”分享平台,向公众和系统内人员做好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件的推广和介绍工作。11月加强选树先进人物的成果应用,在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方面重点考虑。

  第十二项:深化培育“干将砺剑”党建品牌

  分管领导:徐玲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项目内容:在去年“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项目基础之上,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委换届、七一展演、主题党日、六个一走访等活动,加强“干将砺剑”党建品牌的培育和推广,深化打造内涵丰富、措施具体、载体丰富的党建品牌,保持品牌建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品牌强党建,以品牌聚人心,以品牌促发展,不断扩大机关党建的影响力、示范力和辐射力。

  时间进度:制定品牌建设定位、目标、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完成基层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支委选举工作。6月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成立党建品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品牌建设工作责任。制作品牌宣传册和推介视频。7月完成机关党委委员会、工会、青工委团委的换届工作,指导推进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六个一走访和帮扶志愿活动。依托“品读”“午后沙龙”党建子品牌,开展各类阅读文艺类活动,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10至11月开展党建品牌经验的提炼推广与宣传。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