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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上海垃圾倾倒太湖案庭审
2017-12-07 13:12:00  来源:

苏州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上海垃圾倾倒太湖案庭审  

  

 

  

     

   59上午,苏州市检察院邀请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垃圾倾倒太湖一案的庭审并进行评议。 

案发地所在的太湖西山岛,在国务院审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同时系国家地质公园。根据环境保护部门评估,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倾倒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系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案件事实阐述了指控意见: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违反国家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内,随意倾倒混合生活垃圾形成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人民币850余万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秋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人民币25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以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孙秋林涉嫌诈骗罪被审查起诉。 

代表委员们分别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法庭辩论和整体效果等六大核心环节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认真评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公诉人员出庭庄重大方,询问紧扣指控、突出重点,举证、示证全面客观,法庭辩论语言准确、条理清晰,整个庭审过程收放自如,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代表委员们还表示,在全国上下大力倡导保护生态环境的当口,被告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破坏了太湖的生态环境,直接威胁苏州的饮水资源,情节严重,造成了国家巨额损失,应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代表委员们还希望检察机关以此案件作为案例,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激发更多民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