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监督业务
1.监督立案数据靠前,监督撤案靠后,都下降明显。2019年全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8件111人,同比下降30.9%和30.6%。监督立案后起诉37人,不起诉2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4人,同比上升83.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1件67人,同比下降51.2%和58.4%。
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25人,行政机关已移送14件2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0件18人。
2. 纠正漏捕靠后,纠正漏罪靠前,纠正漏诉居中。纠正漏捕31人,同比下降31.1%,纠正漏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27件,同比上升29.7%。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45人,同比下降6.3%。纠正遗漏起诉取得法院生效判决43人,同比上升26.5%。
3. 侦查活动纠违数据下降,在全省居中。审查逮捕环节,提出侦查活动纠违84件次,已纠正72件次,同比下降21.7%。审查起诉环节,提出侦查活动纠违124件次,已纠正107件次,同比下降25.2%。
4.审判监督在全省居中。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27件次,已纠正27件次,同比下降12.9%。
二、侦监业务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37件13378人,审结9009件13329人,其中批准逮捕6796件9558人,逮捕率为71.7%;不捕2213件3771人,不捕率为28.3%。期末未结138件191人。提前介入174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97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421人,不批准延长4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同意2人,不同意0人。
(二)案件特点
1.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立案监督效果好。提前介入50件,审查逮捕受理106件280人,同比下降3.6%和11.4%。审结119件328人,其中批准逮捕115件298人;不捕4件30人,不捕率为9.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28人,纠正漏捕2人。
2.不捕率有所上升,并高于全省。全年不捕率为28.3%,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比全省不捕率高4.9个百分点。不捕的3771人中,其中不构成犯罪32人;证据不足2463人;无社会危险性1260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2人和其他14人。
三、公诉业务
(一)基本情况
1.一审公诉案件。全年,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106件23316人。审结16020件21444人,其中提起公诉14345件19147人;不起诉1648件2251人;附条件不起诉27件46人。期末未结1507件2903人。一审出庭14526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3377件;简易程序8563件,占比58.9%;速裁程序2586件,占比17.8%。
2.二审案件。全市共上诉1382人。市院公诉部门共受理上诉案件252件641人,抗诉案件12件46人。经审查支持抗诉9件,撤回抗诉1件。二审出庭187件。
3.审判监督案件。基层院提请再审抗诉2件,经审查市院提出抗诉1件,撤回抗诉0件。出席法院自行决定再审11件。
4.其他案件。全市受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0件0人。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5件15人,审结15件15人,其中提出申请13件13人,不提出申请2件2人。
(二)一审公诉案件特点
1.全市受理件数在全省第一,占全省总数的18.8%。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6.7%和6.6%。各市区基层院平均受理1696件(不含市院),前四位分别是昆山2969件、常熟2432件,吴江2397件和张家港2046件。职务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受理89件100人,是去年同期的3.3倍和3.2倍。
2.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增长明显,诉讼监督成果多。公诉提前介入2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9件432人,同比上升67.8%和48.5%。审结65件340人,全部提起公诉。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纠正漏罪46人。
3.诉前羁押率略高于全省。受理时未采取强制措施684人,被取保候审12648人;被监视居住50人;刑事拘留407人;逮捕9526人。诉前羁押率为42.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比全省高4.4个百分点。
4.不起诉率上升,高于全省。全市共决定不起诉2251人,同比上升31.4%,不起诉率为10.5%,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比全省高3.7个百分点。其中法定不起诉28人;犯罪情节轻微1892人;证据不足331人。另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3人。
5.认罪认罚带动量刑建议采纳率上升。认罪认罚适用15984人,适用率为74.5%;确定量刑建议率36.5%;量刑建议采纳率95.1%,带动了整体案件的量刑建议采纳率。总体量刑建议采纳率89.9%,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与全省量刑建议采纳率相当。
6.一审服判率有所增长。一审判决14310件19084人,一审判决生效13722件17671人,一审服判率为92.6%,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二审判决生效422件1198人。一审二审合计生效14144件18869人,其中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较轻刑罚占比88.7%,占绝大多数。
四、未检业务
1.未成年人逮捕受理数同比有所下降。审查逮捕受理未成年人260人,同比下降7.5%。审结263人,其中批准逮捕152人,不捕111人。不捕率42.2%,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2.未成年人起诉受理数有所下降。一审受理未成年人465人,同比下降9%,占一审受理总人数的2%。审结454人,其中起诉287人;不起诉121人;附条件不起诉46人。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合计占比36.8%,是总不起诉率的3.5倍,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
3.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大幅度上升,侵害未成年人性保护权益案件居多。侵犯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审查逮捕审结405人,同比上升112%。审查起诉审结480人,同比上升70.8%。侵害未成年人性保护权益案件约占60%,以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居多,随着未成年人性保护观念的转变,此类案件进入刑事领域的比率在提高。
五、刑事执行检察业务
1.减刑假释检察和社区矫正收监。全年,全市对913名罪犯的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进行了检察。对23名罪犯书面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均被采纳。
2.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638人,被采纳585 人。
3.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已纠正25件。
4.其他监督。受理控告、申诉合计649件,发现并建议纠正影响刑罚执行的法律文书错误的刑事判决书13份。对72人特赦裁定进行审查。
六、民事检察业务
总体情况:全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876件。中止审查68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168件,采纳90件;提请省院抗诉3件;提出抗诉8件;终结审查54件;交办下级院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27件。跟进监督受理1件。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10件,有关部门立案4件。分述如下: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535件,同比上升82.3%。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168件,采纳90件;提请省院抗诉3件;提出抗诉8件,抗诉案件采纳6件。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42件,同比上升55.6%。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22件,同比下降8.3%,采纳20件。
3.民事执行监督。受理156件,同比下降43.3%。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121件,同比下降39.2%,采纳112件。
4.民事支持起诉。受理142件,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140件,采纳102件。
5.虚假诉讼监督大幅上升。监督虚假诉讼131件,是去年同期的4.2倍,其中提出再审类检察建议128件。
七、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业务
(一)行政检察业务
总体情况:全年,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申诉案件52件。中止审查3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0件;提请省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0件;抗诉案件采纳1件;终结审查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6件。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0件。分述如下:
1.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31件,同比下降6.1%。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0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抗诉0件,抗诉案件采纳1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8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5件,采纳5件。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6件,同比下降71.7%。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51件,采纳51件。
4. 其他工作。检察建议(民行)受理20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采纳16件。
(二)公益诉讼业务
1.行政公益诉讼。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22件,立案184件,诉前程序167件,起诉1件。
2.民事公益诉讼。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7件。立案36件,诉前程序3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经社会组织要求,支持起诉1件。
八、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信访情况。全年,全市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6529件,同比上升52.3%。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3572件;普通类信访2957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中含举报类信访187件,同比下降22.4%;控告类信访1463件,同比上升66.6%;申诉类信访1922件,同比上升20.4%。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81件304人。
2.刑事申诉案件。受理刑事申诉105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7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78件。各业务部门共办结77件,其中审查结案53件,立案复查24件。
3.司法救助等案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9件,发放271人332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立案0件。运用人民调解形式调解各类案件57件,调解履行金额745万元。
九、案件管理业务
1.大厅服务和信息公开。全年,全市案管部门共受案 26399件62209册,送案23364件。接待律师申请8643次,其中阅卷 6325次。接受案件查询19688次。法律文书公开13914份,程序性信息公开28429条。
2.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共发出口头监控通知958件,已纠正755件;书面监控通报217份,已纠正155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863件,发现问题3064件5388个,已整改2741件4662个。
3.涉案款物管理。涉案款入库2109万元,出库2527万元;涉案物入库3948件,出库4460件。
4.数据管理。开展专项核查110次,纠正数据质量问题7716个,统一系统删除案件1108件。
5.人民监督员工作。对37起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