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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0年上半年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2020-08-25 10:12: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5件1418人。审结1084件1532人,其中批准逮捕813件1058人,不捕271件474人,不捕率为30.9%。全市共决定不起诉1652人,同比上升146.2%,不起诉率为22.7%。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81件6326人,适用率86.8%,同比上升25.3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6件70人,监督立案后起诉20人、不起诉2人。纠正漏捕6人、漏犯51人,纠正漏罪6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发出纠违通知书已纠正81件次,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已纠正9件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上半年,全市对275名罪犯的减刑和假释进行了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 7 人次。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行为书面建议采纳数、检察建议采纳数共135件。

  二、民事检察业务

  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25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法院采纳2件,改判1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法院采纳38件,改变25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8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27件,采纳24件。监督民事虚假诉讼26件,其中提出再审类检察建议25件。

  三、行政检察业务

  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3件。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执行类、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采纳1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1件。

  受理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74件,立案194件。诉前程序174件,提起公益诉讼23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6件,除未到回复期的案件外,行政机关采纳104件。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