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李某污染环境案
2017-11-06 16:54:00  来源:
  201410月至20152月,王某、李某从吴中区甪直江湾村村委会承包现代农业物流园用地回填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他人,在明知刘某、韩某无处理垃圾资质的情况下,任其倾倒、填埋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共1206余万元。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