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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昆山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散装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04-11 14:47: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昆山市检察院开展春节期间散装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部分大中型超市销售散装食品未标明或标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未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威胁消费者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履职情况】

  调查核实及制发建议。为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囤货安全,检察机关对全市大中型超市随机开展公益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全市大中型超市普遍存在销售的散装食品无标签或者标签不全,无法溯源,导致消费者无法辨别是否到期,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基于查明的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整改、消除相关食品安全隐患,引导食品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规范散装食品标签公示。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所在辖区超市散装食品外包装信息标注标签、销售器皿卫生状况、从业人员是否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等事项,并依法对21家销售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闭环,及时排除了风险隐患。同时组织召开散装食品销售行政约谈及指导培训会,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进行散装食品销售指导培训,同步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的指导意见》,增强食品销售工作者的规范经营意识,并以点到面,推动散装食品标签的规范化公示。

  综合治理。为规范食品销售各环节的安全,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散装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及粮食加工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城郊结合部的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单位,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跟踪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形式,提高震慑作用。同时检察机关联合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发布意义】

  在春节来临之际,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食品安全领域专项行动,聚焦年货散装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职能部门通过约谈、培训、处罚等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合规经营,落实散装食品标签的规范化公示,守护春节期间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在履职过程中,部门联动,以点到面,加强普法宣传和安全培训,推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食品安全协同共治合力,不断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编辑:苏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