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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之六
2019-06-28 15:43:00  来源:

   毒品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口供获取难。在本案中,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通过自行或指导补充侦查职能,并结合信息时代特点,加强对手机、技侦等客观证据的审查,从中锁定驳斥犯罪嫌疑人辩解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细节相印证,从而成功指控犯罪。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导致羁押难、审判难,苏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多方合力共同有效破解司法实务顽疾。

  珠丝马迹寻证据,检察建议解难题 

  ——自行补侦、深挖追诉线索,履职法律监督、解决羁押难问题 

  在办理贩毒案的过程中,常见的是互相推诿,像徐晓伟和钟平梅这对,由徐晓伟一力担责的不多见,这是事实真相?是情侣情深?还是另有隐情?

  2016年7月23日中午,民警在常熟市虞山镇一个公路管理处养护区旁抓获徐晓伟和钟平梅,并从二人随身携带的红色塑料袋中查获冰毒494.1克。当天下午,民警在二人住处查获冰毒72.81克。搜查住处期间,部分吸毒人员至钟平梅住处购毒时被民警抓获,在案6名吸毒人员均指证向钟平梅购买冰毒。

  归案后,钟平梅拒不承认贩毒事实,表示所有贩毒行为均为徐晓伟所为,自己并不知情。而徐晓伟则承认所有贩毒行为都是自己所为。徐晓伟到案后坚称毒品是自己的,钟平梅不知情;而钟平梅一直零口供,2016年8月29日,常熟市公安局对钟平梅取保候审。看似口供一致,但为何吸毒人员都指证钟平梅呢?

  2017年6月12日,常熟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徐晓伟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贩毒数额大于500克,符合大要案条件, 次月26日转至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大海捞针锁证据 

  信息时代的犯罪手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在犯罪嫌疑人言辞证据难以突破的时候,重视对客观证据的审查就是指控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案件被转至市检察院后,承办人认为钟平梅有重大犯罪嫌疑,对手机、技侦等电子证据的审查异常重视,督促公安机关调取两人被扣押的手机,进行电子证据提取,从钟平梅近10万条数据中梳理出上万条涉毒信息,如“川货手里还有五百个,现在要不要”等,从而确认钟平梅有贩毒的嫌疑。

  有了嫌疑还需要进一步锁定贩毒的时间、地点、对象。为此,承办人结合钟平梅手机中获取的购买“川货”的行程、轨迹等,确定了大致的购毒、运毒区间,然后在常熟市公安局蹲点一周,在大量枯燥的录音中,听到一段关键证据。

  录音显示这400多克毒品是钟平梅事先联系四川的卖家后去四川购买所得,钟平梅在7月初电话联系四川卖家,决定购买毒品后,先行乘坐飞机回到常熟,490余克毒品交由同行的毒贩五爹带回苏北,后钟平梅和徐晓伟前往苏北取货。再结合钟平梅的手机取证报告显示,案发前有下家向钟平梅购毒时问新货什么时候到,钟平梅回复后天到,这个“后天”与现实中到货时间一致。经承办人督促下,公安机关将这些关键技侦证据转化为书面证据,证实了钟平梅到四川购毒的具体细节,并且与其他言辞、客观性主据相印证,从而确定了她的主犯身份。

  同步录音录像巧运用诉漏罪 

  苏州公、检、法联合会签文件,对涉毒案件的讯问必须同步录音录像,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做好非法证据排除,也是为了更好地固定证据、指控犯罪。

  钟平梅在所有笔录中均不承认自己贩毒的事实,不仅不愿签字,还屡屡在接过笔录确认时将笔录撕毁,态度极不配合。即使开口,也多是表达情绪的内容。

  为了锁定钟平梅,承办人对讯问钟平梅长达几十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全部一一进行审查。承办人发现钟平梅在一次供述中,曾经承认参与前男友彭大海贩毒,但这部分内容却并未记录在提审笔录中。收集到此信息后,承办人迅速调查了彭大海的犯罪记录,发现其已因贩毒被其他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案件已经判决。随后通过调阅笔录,发现彭大海曾经供述与钟平梅共同犯罪的事实,与钟平梅交待相一致,因此,承办人追诉了钟平梅此笔犯罪事实。

  而这,也是钟平梅唯一一份有罪供述。

  审查初步有了结论,2017年12月,有重大作案嫌疑却未在案的钟平梅已过取保候审期限。本以为就此脱身,可以“吃着火锅唱着歌”的她,被火速批捕。

  然而承办人认为,这还不是收网的时候,证据应当更充实。他们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二人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事实,要求侦查机关以执法仪录像拍摄毒品交易过程,在每次交易后即抓获购买的下家、查获交易的毒品,并提取查获毒品上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DNA,以扎实的客观证据说话,追加了犯罪嫌疑人新的三笔犯罪事实。

  难羁押≠不羁押 

  为什么该案中,明明钟平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徐晓伟却大包大揽,主动担责?真的是对钟平梅一往情深吗?原来徐晓伟身患严重尿毒症,需要每周透析,由此知道自己很难被羁押。而事实也是如此,鉴于徐晓伟的身体状况,司法机关最初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在被取保期间,徐晓伟不思悔改,有恃无恐,仍大肆贩卖毒品。

  难执行就不执行吗?

  苏州市检察院闵正兵检察长了解此情况后,当即指示向苏州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请苏州市公安局督促常熟市公安局尽快对被告人徐晓伟执行逮捕并收押至看守所,并要求针对罪大恶极对社会有危险性,但身患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羁押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与此同时,他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应进一步依法加快对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进程,并协调、配合法院加快审判进程,压缩交付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减轻公安机关工作压力。

  苏州市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评估羁押风险并制定处置预案,于8月17日将被告人徐晓伟执行逮捕,并将其列为重大安全风险对象,落实24小时严密管控措施,从而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宣判。对于“羁押难”问题,苏州市公安局也保证加快推进公安监管医院、专门监区建设进度,尽最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苏州市检察机关追诉钟平梅,与徐晓伟并案起诉。2018年8月17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钟平梅和徐晓伟死缓。后二被告人提出上诉,2018年11月1日,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