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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之四
2019-12-06 13:26: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基本案情】

  张家港市202县道西港村公交站台附近的张家港市A公司门前有7棵树木被私自砍伐,现场仅存树桩,且被伐林木属于林地利用保护规划范围。张家港市202县道乐余段沿线东侧乐余中心路至港丰立交公交站台附近,包括张家港市B公司、张家港C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门前原种有树木,后林木被伐且土地被硬化,该现象长期存在。张家港B公司、C公司门前土地属于其他园地,该地块属于林地利用保护规划范围,现被企业用作停车场,未见砍伐林木和用地的相关审批材料。

  【检察履职情况】

  在调查破坏沿江林木和绿地资源的问题中,张家港市院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对现场发现的毁坏林木、非法占地等问题进行拍照,制作勘查笔录。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办案检察官调取了“天地图”,对涉案的地段不同时间段的情况进行对比,发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原有林木和绿地已经被非法砍伐、占用。联系涉案的三家公司负责人,现场沟通询问林木和绿地的情况,基本证实了有树木被私自砍伐,且存在林木被伐且土地被硬化,被企业用作停车场等违法行为。

  在推动违法问题整改中,张家港市院积极与主管部门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港市林业局)沟通,加强协作配合,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协商问题解决方案,促成监管部门支持理解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后双方对案件处理方式、检察建议内容等达成共识。该局依法接收了检察机关发送的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在市林业局和检察机关的共同监督下,目前涉案企业均以整改到位,被占土地被恢复原状,补栽补种了树木,沿江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

  【发布意义】

  毁坏树木、占用绿地是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民生的大事,检察机关通过督促履职,及时监督破坏沿江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切实保护了沿江的林木和绿地资源,在“守护长江”中体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职能,践行了保障民生、司法为民的理念。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