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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日报》:公诉人隔空出庭 审案大提速
2018-10-15 13:23: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凤凰检察室会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对梅某某、高某某敲诈勒索案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张家港市法检两家首次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庭审工作。 2017年7月,被告人梅某某、高某某通过借款给被害人邵某某再以“违约”为由,共同敲诈邵某某人民币30000元。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认罪、案情相对简单、事实证据清晰,量刑建议也均在三年以下,符合法院简易庭的条件。一般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只要20分钟的时间。为了提高出庭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张家港市检察院与法院共同协商,依托远程提审视讯系统开展对这起案件的开庭支持公诉的程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公诉人张敏同步出现在法庭左侧的电视屏幕当中。公诉人对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意义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张家港市法院在事实查明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判决:梅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高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处梅某某、高某某罚金人民币各一万五千元。该案虽然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但整个庭审依然有条不紊,层次分明,从宣布开庭到庭审结束仅用约10分钟。 庭审结束后,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张敏检察官表示:“从凤凰检察室去法院开庭,路上来回就要一个小时,远程视屏开庭大大缩短了这当中的距离,节约了时间,如果每一个简易案件都能用远程视频开庭,将大大节约我们在路途的时间,有利于检察机关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室,为远程视频开庭点赞。”张家港市检察院凤凰检察室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基层法治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驻点距张家港城区20公里之外的凤凰镇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着力打造成为法治保障服务、民生保护、规范执法司法、检民联系、犯罪预防及法治宣传、青年干警调研实践的基地,为当地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