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七干河节制闸管理所原所长兼西旸套闸负责人倪建国挪用公款一案,在张家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苏州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张家港市法院院长徐建东担任审判长并组成合议庭。被告人倪建国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一名基层干部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背后的故事让人唏嘘。“小官大贪”折射出的问题,也警示着身边人。
不完善的财务制度给了他挪用公款的机会
1982年,倪建国进入防洪工程管理系统工作。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倪建国从小就在河道旁长大,因此对这份工作充满了感情。参加工作后,倪建国工作勤恳、能力突出,从最初的一名工勤人员逐渐成长为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倪建国所在的节制闸管理所日常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涝以及闸口通行费收取工作。过往船只每吨人民币0.7元的过闸费收费标准看似不高,但水路运输成本低效率高,船只往来闸口频繁。因此,节制闸每年的收费总额不低。 作为节制闸管理所的负责人,倪建国除了平时对堤闸、长江防洪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收取、保管过闸费并定期上缴至上级单位。收取的过闸费用由闸口管理人员保管,一段时间后,当上级通知统一收缴后,再按照一定的指标上缴至财政专用账户。而这样的时间差和管理方式给了倪建国挪用公款的机会。
股市大潮冲垮了他的防线
2008 年,看着朋友们炒股接连赚到了钱,倪建国心动了,他在证券公司 也开设了股票账户,并将自己几年的积蓄投入其中。但股海沉浮、出人意料,那一年倪建国的投资损失惨重。赌博心态让倪建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保管的过闸费。起初,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也觉得自己的想法不妥,但是金钱诱惑和侥幸心理最终战胜了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他将手“伸”向了过闸费的账户。倪建国将账户中的人民币22万元转账到了自己的证券账户并用于购买股票。两次三次之后倪建国愈发无所顾 忌。在2009年4月至2011年1月短短一年八个月的时间里,倪建国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擅自将过闸费转账至其个人绑定的证券账户中用于购买股票,共计挪用公款人民币112万元。之后,国家反贪惩腐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巡视组巡视过程中,倪建国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被查出,倪建国虽然已经将公款悉数退还,但他最终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基层干部犯罪折射公共资产管理亟待完善
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分析,倪建国挪用公款案的发案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思想防线的垮塌,是其犯罪的根源。倪建国从一名工勤人员一步步成为基层部门负责人员,他在工作的前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兢兢业业、不谋私利,也曾做出过成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倪建国忘记了初衷,他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即将退居二线的时候,不能抵制金钱的诱惑和自己的贪欲,动用公款谋取私利,陷入犯罪深渊而不能自拔。他的行为触碰了职业操守、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除了倪建国自身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也不可忽视。公款公存这一财经制度的设置初衷就是为了对公款进行实时监督,保障安全。而公款私存则会导致公款完全处于私人的掌控之中,无法避免被擅自挪用甚至亏空的风险。本案中,正是相关收费单位公款私存、以丰补欠的机制为被告人倪建国挪用公款提供了机会与可能。同时,流于形式的监管、机制漏洞的失察始终将国家财产暴露于风险之下。缺乏制度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化和滥用。 “本案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应从中获取一些有益的启示。作为一名党员和干部,既要能干事,更要能清廉干事、清白做人。为人处事一定要时刻秉承廉洁、尽职的基本原则。”邓根保说,“通过本案的查处,我们也发现了事业单位在对公共资产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还需要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来不断完善和健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本文感谢张家港检察院李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