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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打击与防范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二)
2018-11-13 09:37:00  来源:苏州市检察院

  (二)保健品诈骗案

  南京某公司昆山平台与经销商合作,由经销商以提供免费旅游为名将被害人带至昆山,在安排被害人旅游期间,套取被害人健康信息,通过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牛某某冒充专家进行讲课、“体检”,并推销该公司经营的“金诺同牌晶尔胶囊”、“寿百星牌爱康胶囊”保健品。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帮助被害人分析体检报告为由,趁机高价销售上述保健品。至案发时,查实被害人28人,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12万余元。

  点评:该类诈骗主要针对认知能力欠缺的老年人,利用老年人关心身体健康的心理,将被害人一步步套路进骗局。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对被害人身体状况造假,另一方面对保健品的宣传也虚构了有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功效,使得被害人同时对自身身体状况和保健品功效陷入错误认识。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