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诈骗罪
行业乱象:以免费整形引流,借医美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
5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举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青年干警研讨会,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何秋珠在会上分享了办理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这起医美典型案例的过程和经验。
“招募互勉整形案例模特,整形费用由公司全额补贴。”2020年8月的一天,小芳被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发布的广告吸引,决定去试一试。到武汉后,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小芳,只要她每月推荐3至5名女性好友作为公司客户(不要求消费)以及发送数张整形手术后的照片,就可以免费整形;此外,她还需在指定的金融服务公司进行消费贷款,并将全部整形费用先支付给公司,但公司会分期全部返还给她。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是为了防止消费者整形后不配合完成上述任务。最终,小芳接受了价格为2.68万元的两项手术,并申请了贷款。后小芳每月都按要求把姐妹的微信推荐给公司,然而,自第4个月开始,公司承诺的返款始终未到。小芳咨询客服,客服表示该任务要求有变化,必须带客上门消费,否则不算完成。
经查,朱某、王某、夏某、彭某于2020年4月投资成立了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共计招揽客户197名,成单金额531万余元,未返款金额421万余元。后王某带领李某、贺某、张某、余某等人离开该公司,于同年9月成立了一家医疗美容公司,继续开展与原公司模式基本一致的诈骗活动,共招揽客户237名,成单金额792万余元,未返款金额675万余元。
涉案人员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公安机关查实了涉案人员犯罪行为的三个阶段:打着免费幌子吸引消费者实现引流;到店“洗脑”,使消费者进一步误以为手术免费,向平台申请贷款并交付公司;单方增加任务完成难度随意认定顾客违约,以达到不返款的真实目的。
在审查逮捕王某、夏某、彭某等人时,王某等三人供述朱某是最大投资人,而朱某辩解其仅出钱投资,对公司经营既不清楚也未参与。检察官通过审查电子数据、书证、资金流向等,结合恢复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最终证实朱某系组织、策划幕后人,要求公安机关追捕朱某。
为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检察官一方面建议民警依据合同上的信息、资金流向等查找被害人;另一方面,反复查阅案卷材料,将无报案材料的130余人确定为被害人。最终,该案被害人有400余名,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2021年10月29日,武昌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朱某等8人提起公诉。2022年8月31日,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1万元至1万元。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同年12月19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办结后,以该案为切入点,武昌区检察院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发现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系列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成立专班调查处置,使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