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
接到苏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59号、政协委员沈晋华、张钟清等“关于推动法律法规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闵正兵检察长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提案内容进行专门研究,认真完成办理工作。市院研究室对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对近几年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法律法规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工作宗旨,切实担起检察责任,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全市两级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产权冤错案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大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力度。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等方面细化16条服务措施,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沈晋华、张仲清等委员提案中指出的问题,结合苏州实践,对民营企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择性司法。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坚决从宽。依法慎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和财产性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