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晓苏姐姐,最近我在网上看到有女生坐网约车被司机下了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厉害的迷药,她说上车没几分钟就感觉头皮发麻,意识不清,身体麻痹,还好一直和朋友保持通话,借口买东西让司机开到热闹的商业区才机智下车,及时逃脱。后来网约车公司和公安虽然也展开了调查,但是司机否认了,说乘客上车的时候是醉酒的状态,已经神志不清了。到底该信谁的?都不敢一个人坐网约车了,真的有那么恐怖的事情吗?
晓苏回复:
这位热心网友的提问给晓苏姐姐提了个醒,经查阅资料,并且根据专业医生的介绍和相关科普文章,目前还不存在通过空气扩散一闻就倒的迷药。来信中提到的这件事情,涉事乘客已经在网上发布了向司机和网约车公司的道歉。
放心放心,目前还没有吹口气就能让人昏迷这种操作……
氮素,小心一点并非坏事,有这样的警惕意识值得点赞。最近晓苏在办案中确实遇到了一起乘客轻信滴滴司机,喝了车里的水导致昏迷的案子。
晓苏说案:
本案被告人杨某某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公司上班,平时兼职开滴滴优步赚外快。结果,他却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在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种药水后,获取了一名女乘客的信任,骗其喝下了事先掺有药水的饮料。对方昏迷后,他趁机在车内拍下了这名女乘客上半身的裸照。案发后,民警叔叔又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其他女性的裸照,逐步查明他原来是一个惯犯!
杨某某还通过陌陌、微信等社交软件结识本案另外两名女性被害人(其中一名尚未成年)。利用约其外出吃饭的机会,趁其不备向她们的酒杯里放入了药水,以同样的手法偷拍她们的裸照。被害人竟然以为是醉酒并未引起警觉,直到本案案发才后知后觉。
经成分鉴定,杨某某非法购买用来下药的“迷情”药水,其实是一种安定类药物,有镇静、催眠的作用。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晓苏释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同时要求: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晓苏提醒:
牢记乘坐网约车有风险——
*不在深夜独自乘车。
*不坐副驾驶的位置。
*随时注意行车路线。
*不接受车上的食物和饮料。
*不把微信等联系方式留给陌生司机。
*遇到危险情况及时告知亲友并报警。
安全小贴士:
在陌生密闭的空间,如果遇到不能说话的特殊危险情况,可以使用短信报警,将位置、求助内容等发送至12110+(所在地区号后三位),如苏州的短信报警号码就是12110512。别忘了将手机调静音,或者注明不要回拨,和电话报警的效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