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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之一
2019-05-16 14:30: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场没有打起来的聚众斗殴牵出的

  恶势力犯罪集团

  ——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

  【案情故事】

  2017年12月3日凌晨,一辆逍客越野车、一辆别克商务车、一辆白色大众车急驶至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甪直壹号KTV门口,三辆车上下来一伙人持钢管、砍刀,朝甪直壹号KTV门口一辆江淮轿车围过去,江淮轿车一看形势不对,驾车逃离,持钢管、砍刀一伙人追赶一段没追上,后返回车内驾驶车辆继续追赶。追赶至甪直壹号KTV北侧一丁字路口时,别克商务车连续撞击江淮轿车,江淮车损毁严重后逃离,别克商务车则撞毁在路边。

  由此,以李某一为首,陈某某、缪某某、朱某、华某等人为骨干成员,李某二、张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在赌场内参股、放高利贷积累资金,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一带活动多年。李某一为稳固势力,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多次指挥集团内成员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持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履职看点】

  1.立足原案、意识敏锐

  承办检察官从葛某某、缪某某案件改变定性着手,及时改变审查思路,对参与持械追逐的人员进行摸排,通过仔细讯问、反复审查监控录像,确定于某某、李某二可能参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经本院的跟踪监督,吴中分局终将二人抓获归案。

  2.全面审查、果断追捕

  在审查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中,陈某某到案后始终拒不供认与李某一之间的关系,否认与李某一等人就犯罪活动进行商议、安排的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围绕与李某一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重点突破,通过调取通话记录、审查现场附近监控录像,锁定其实为犯罪活动幕后指使人,果断追捕。

  3.引导续侦、确保成效

  本案系团伙犯罪,在吴中区甪直镇等地,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争抢赌场地盘、讨要赌债等,形成恶势力团伙组织,社会影响恶劣。吴中区院在批捕第一案件后及时准确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制发补侦提纲,对该团伙组织架构、证据收集及固定等方面提出建议,在1起作案基础上加大侦查取证力度,最终查明5起作案,其中寻衅滋事2起、故意毁坏财物2起、非法拘禁1起,为成功批捕犯罪嫌疑人、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影响】

  该案是本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犯罪事实最多的一起案件,具有取证难、监督难等特点。本院集中力量推进涉恶案件办理,切实保证办案力量,对于涉恶犯罪集团,在侦查阶段严审细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挖出未报捕的集团首要分子1名和集团成员2名,将该集团一网打尽。特别是在追捕后,本院刑检部门始终对案件高度关注,采取“起步跟、步步跟、跟到底”的方法,通过督促抓捕、引导侦查、消除分歧、协助起诉等工作努力推进案件办理。2018年6月28日,江苏省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对该案进行联合督办。2018年8月6日,本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对李某一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现已全部判决。

  【点评】

  一双法律慧眼,抽丝剥茧,从一场没有打起来的聚众斗殴中揪出存在多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一颗检察匠心, 条分缕析,精准追捕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和集团“老大”。

  ——成功办理吴中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积极有效地履行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职能作用。

  编辑:万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