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之二
2019-05-31 14:56: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为避免诉讼程序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太仓市检察院推动在医院建立“彩虹桥工作室”,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开展“一站式”办案模式。2018年,沈某猥亵儿童案案发。太仓市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充分利用“彩虹桥工作室”,为未成年被害人开辟绿色通道,免去挂号、排队、缴费等程序,直接在工作室进行身体检查、提取痕迹、询问和心理疏导。经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沈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办案期间,检察官对被害人开展了综合救助:一是心理救助。邀请心理咨询师针对被害人因父母离异随父生活、在成长经历中有较严重抑郁、不安等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辅导。二是亲职教育。针对被害人的父亲监护失职、怠于监管的行为,检察官在侦查机关、居委会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的父亲开展亲职教育。三是经济救助。在发现被害人父亲下班时间较晚、被害人放学回家走失的情况后,太仓市检察院联合妇联、民政等单位为被害人解决放学后托管学习的费用。四是机制救助。案件办结后,太仓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教育局等11家单位共同成立“监护侵害保护小组”,制发《太仓市依法预防、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实施办法》。截至目前为止,已有3名未成年人因监护侵害依托该机制得到救助。

  

  

  △太仓市检察院推动在医院建立“彩虹桥工作室”,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开展“一站式”办案模式

  二、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一站式”、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进行全面保护,积极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综合救助机制的建立。

  

△针对被害人的父亲监护失职、怠于监管的行为,检察官在侦查机关、居委会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的父亲开展亲职教育。

  编辑:郑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