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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01-06 09:16:00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4年1月13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总目标,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准确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平安苏州、廉洁苏州和法治苏州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苏州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5536件7264人,提起公诉11588件15305人。在办理“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顾春芳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受害群众诉求,准确把握办案尺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轻微刑事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对2835名无逮捕必要和40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601件轻微刑事、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当事人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申请等情形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苏州建设。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41件148人,渎职侵权犯罪34件34人。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处百万元以上大案18件、处级干部要案11人,其中查办了原沧浪区常务副区长王树民受贿案,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纪向群受贿案,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凌志纯滥用职权、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对33名行贿人(单位)追究了刑事责任。面对职务犯罪日益复杂化、智能化的新趋势,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与银行、电信、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助查询绿色通道”,有效提升了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结合办案,对工程建设、金融、涉农等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调查分析,撰写预防调查报告64篇,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市长周乃翔等各级领导批示54次,推动了34项相关制度的出台;对17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推动廉政教育进党校,依托预防宣讲团开展宣教活动,5万余名公职人员、群众受到教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微电影在电视台、轨道交通、商业广场上滚动播出,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法治苏州建设。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为契机,围绕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和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主动协商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出台规范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切实增强诉讼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年共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46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33人、纠正漏罪77件;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及时予以纠正,其中书面纠正116件;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件。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公安警署设置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推动侦查监督模式从事后就案监督向动态日常监督转变。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22次;发现并建议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案件48份;健全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制度,对48名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服刑人员建议收监;对51件财产刑的执行开展了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对387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案件进行了审查,提出民事抗诉11件;针对执行中的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1份,被采纳170件;针对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致使法院作出不当裁判的问题,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8件,并通过及时移送线索,使15名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

  二、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针对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市检察院开展7项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使检察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以高检院批准设立的民行检察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苏州)中心为重要平台,着力探索民行检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各基层院积极制定服务重点区域建设的意见,探索服务举措。园区检察院成立金融检察办公室,开通金融检察服务热线,保障金融集聚区建设;虎丘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室,建立知名品牌代理商信息库,为辖区科技创新提供司法保障;姑苏区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名城保护检察处,结合检察职能,对古城历史文化风貌进行保护。

  保障“美丽苏州”建设。围绕全市人民建设“美丽苏州”的共同期盼,市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具体措施,得到市人大常委会杜国玲主任的批示肯定。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共查办发生在环保领域中的职务犯罪11件11人,审查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4件14人,对破坏环境事件开展公益调查27次。同时在市政府的组织指导下,与环保、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执法联动、预防共建,积极回应公众环保需求。吴江、吴中区检察院与环保、信访等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保护太湖水环境的意见,张家港、常熟、太仓三家检察院建立沿长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了环境保护合力。相城区检察院积极参与黄桥电镀、线路板企业整治行动,为环境整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回应群众切身诉求。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审查起诉生产、销售“病死猪”、问题奶粉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9件16人;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涉农资金补贴等领域立案138件145人。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吴江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局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方面建立违法行为预防协作机制,监督和规范房产信息查询行为,切实保障群众信息安全。更加注重在办案中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妥善办理涉及劳动争议的民事申诉案59件。对13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开通集举报、咨询和收集民意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热线。重视运用新媒体提升社会沟通能力,开通检察微博微信、运行涉检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处理“寒山闻钟”涉检诉求,充分听取网络民声、民意。太仓市检察院从本地论坛的热议贴子入手,成功查办“太仓卡哥”沈永刚受贿等3件案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多元化解决信访诉求,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只要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够公正有效解决问题。市检察院就该项工作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做了交流。

  三、紧扣两个诉讼法的实施,检察改革实践迈出新步伐

  自觉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懈动力,在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过程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破解工作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9月,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日报等18家中央、省级媒体,对我市检察机关执行两个诉讼法中的新亮点新成效进行了集中采访,共报道80余次。

  率先建设检察办案区。针对刑诉法、民诉法对检察办案提出的新要求,在昆山市检察院先行试点基础上,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成检察办案区,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增公信。办案区内设置讯问室、询问室、未成年人谈话室、听证宣告室、民行申诉检察室,在办案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庄严的司法仪式,引导当事人敬畏法律、祟尚法律。办案区自启用以来,共办理取保候审案件2968件3893人、询问谈话730人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37件,未发生一例说情、伤害、缠闹事件。11月,省检察院在昆山市检察院召开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这一做法。

  完善信息化应用机制。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依托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推动全面应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刑事案件公、检、法、司全程网络流转,强化了对诉讼活动的实时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刑事案件平台流转率达95%。全面建成远程视频讯问系统,使办案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提审,节约了大量办案时间,得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推广吴中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系统,运用系统辅助审查,对142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改变了原来逮捕的强制措施。

  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南》,形成“以人为本、区别对待,适度处理、慎重起诉,人性关怀、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制度、维权制度和预防制度。两级院均设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机构,全面推行批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常熟市检察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外地籍占90%以上、其监护人难以及时参与诉讼的情况,建成200余人参与的公益监护人库,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回访帮教”为内涵的未成年人维权模式,对9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64人次,法制教育83次。

  四、提升能力改进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两手抓,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靠前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自身廉政建设。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市检察院出台《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举办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班,组织“当好一把手”系列活动,提升干部领导能力。实行检察人员轮训,举办专家专题讲座,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大会考,提升干警综合素养。依托辩论赛、法律文书竞赛、检察讲堂、模拟实战等活动,推动岗位练兵全覆盖,分层分类培训5441人次,提升干警实战能力。选派青年干警到基层街道、派驻检察室、控申窗口实践和锻炼,提升干警群众工作本领。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竞赛中,有20人次获奖,其中有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等称号。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结合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制订了多项贯彻意见,强化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带头深入基层“三访三促”,作出良好表率。开展会员卡清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等专项整顿,排查和解决执法活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队伍建设分析会,适时评议遵纪守法、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防控。市检察院针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开展专项督察6次,促进了纪律作风的转变、工作绩效的提升。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全面实施《苏州基层院科学发展指标体系(试行)》,引导基层院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改进。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内设部门对口帮扶制度,认真研究,帮助基层院解决人员招录、机构设置、装备设施等问题。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对3家基层院进行了巡视。激励和引导基层院争先创优,打造工作品牌,全市检察机关有7项经验被上级总结推广,有80名个人、118个集体受到苏州市级以上表彰。

  五、自觉接受监督,执法公信力实现新增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

  依法接受人大及政协的监督。全市“两会”结束后,市检察院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讨论意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采取通报工作、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待来访、公开答复、预防宣传等工作48次,拓宽监督途径。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了49次对诉讼监督、监所检察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并根据意见加强整改。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代表委员联络的新方式,设立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选确定了59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6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权利义务告知,对7件拟不起诉的案件进行了监督。进一步规范听取律师意见的程序,实行律师“一站式”接待。姑苏区检察院研发了律师预约阅卷接待系统,实现“一分钟网上预约、一分钟身份认证、一分钟现场办结”,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探索在不批捕、不起诉、刑事申诉等环节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对24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审,增强办案透明度。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在苏州市电视台开设《公诉现场》栏目,召开媒体见面会介绍社会关注热点案件的办理情况,接受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成立全国首家检察新媒体中心,在互联网、移动通讯上加强检察宣传,回应网友关切。研发案件信息微信查询系统,公开案件流程信息。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430名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感受检察工作、监督检察执法。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出台《案件质量内部审查规定》、《请示汇报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严把批捕、起诉证据标准;开展思想教育、案件评查活动,强化干警对人权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高标准推进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区建设,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管用分离,以及讯(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依托信息化对执法办案实现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回首一年,全市检察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对照面临的新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执法办案的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干警的职业操守、能力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今后一阶段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苏州深化改革创新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着力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稳步推进自身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自身工作规范,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苏州样板,为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以更贴近的理念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市委“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稳增快转、提升生态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部署,认真研究深化改革中反映在司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的关注,改进执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务实的态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作风明显改进、群众更加满意。继续深入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

  ——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确保上级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巩固深化,突出检务公开这一重点,争取在检察人员职业化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自身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创出新特色、新成果。

  ——以更到位的监督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把执法办案作为立足之本,更加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推进专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完善检察机关预防犯罪格局。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水平。

  ——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继续推进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对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社会道德。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健全以信息化为中心的案件管理机制,促进规范办案。

  ——以更健全的机制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积极创新在信息化条件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渠道和方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化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团结奋进,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保障“三区三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