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17件5261人。审结3696件5363人,其中批准逮捕2818件3795人,逮捕率为70.8%;不捕878件1568人,不捕率为29.2%。
全市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865件19760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09件116人;普通刑事案件15756件19642人。审结16752件21350人,其中提起公诉13194件17051人;不起诉3517件4236人;附条件不起诉41件63人。
全市共决定不起诉2938人,不起诉率22.3%,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其中法定不起诉13人;犯罪情节轻微2750人;证据不足175人。另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7人。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77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罪124件。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发出纠违通知书(含排除非法证据)已纠正273件次,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31件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市对554名罪犯的减刑(减期)、假释(提前解教),进行了检察。对17名罪犯书面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均被采纳。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行为书面建议采纳数、检察建议采纳数共519件。受理控告、申诉合计57件。
(四)案件比情况。苏州地区案件比为1.13,“案”为15773,同比下降7.3%,件为17864,同比下降32.9%。
二、民事检察业务
全市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654件。分述如下: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情况。受理423件,同比下降21.1%。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160件。提出抗诉14件,抗诉案件采纳14件。
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71件,同比上升69.1%。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63件,同比上升181.8%,采纳66件。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97件,同比下降37.8%。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76件,同比下降37.2%,采纳81件。
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受理61件,同比下降77.1%。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57件,同比下降78.7%,采纳86件。
虚假诉讼监督情况。监督虚假诉讼69件,同比下降47.3%,其中提出再审类检察建议49件。
三、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业务
全市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7件,同比上升122.8%。分述如下: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受理43件,同比上升38.7%。提出抗诉2件,抗诉案件采纳1件。
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65件,同比上升333.33%。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57件,同比上升185%,采纳55件。
行政公益诉讼情况。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76件,立案436件,诉前程序413件,采纳410件。
民事公益诉讼情况。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15件,同比上升147.1%。立案142件,诉前程序132件,提起公益诉讼5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4件,同比上升168.2%。
四、未检业务
审查逮捕受理未成年人87人,审结89人,其中批准逮捕57人,不捕32人。不捕率36%,同比减少6.3个百分点。
一审受理未成年366人,同比下降21.6%。审结395人,其中起诉189人,不起诉143人。
侵犯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审查逮捕审结242人。审查起诉审结443人,其中不起诉19人,另有附条件不起诉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