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业务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三季度,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91件5442人,同比上升44.9和47.5%。审结3714件5470人,其中批准逮捕3174人;不捕2296人,不捕率为38.1%。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500件16056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82件88人;普通刑事案件12418件15960人 。审结10257件12689人,其中提起公诉8125件10279人;不起诉2078件2333人;附条件不起诉54件7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9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44%,认罪认罚上诉率0.89%。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6件27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29件377人,监督立案后起诉85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3人。此外,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行政机关移送4件4人,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纠正漏捕71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60件。对审判机关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违通知书51件次,已纠正53件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28件,全省第三。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73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34件。纠正各类刑事执行活动不当采纳数343件,全省第一。刑罚执行监督意见采纳率99.72%,全省第一。
二、民事检察业务
三季度,全市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65件;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2件,改判3件;再审类检察建议发出38件,法院采纳27件,改判13件;终结审查2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83件。监督虚假诉讼24件,其中提出再审类检察建议17件。犯罪线索发现并移送2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06件,审违类检察建议发出63件,采纳68件,终结审查2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122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76件,采纳93件,终结审查3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160件,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152件,采纳90件。
三、行政检察业务
三季度,全市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终结审查1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3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46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发出23件,采纳25件,终结审查25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8件,审违类检察建议发出14件,采纳15件,终结审查2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35件,立案400件,诉前程序396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32件,立案123件,诉前程序11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7件。